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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林业局关于市直林业系统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的说明

来源:庆阳市林业局 2016.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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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林业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负责拟定林业建设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拟定相关地方性标准、规程并监督实施。

2.负责系统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系统直属单位干部职工队伍建设与管理。

3.负责全市造林绿化工作、林业产业发展工作、森林资源保护工作、负责全市荒漠化防治工作、负责全市林业改革工作、负责全市森林防火工作。

4.负责编制全市林业资金预算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国有林场资产管理工作;监督管理中央、省和市级林业资金使用;管理市级林业国有资产;负责初审、呈报市级林业规划和年度计划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

5.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承担林区禁种铲毒工作;协调、督办森林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指导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稳定工作。

6.组织、指导全市林业建设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工作;负责林业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

7.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正县级行政单位1个,为市林业局;副县级行政单位1个,为市森林公安局;正县级事业单位5个,为华池、合水、湘乐、正宁林业总场和市林科所;正科级事业单位41个,为市林木种苗管理站、市林木病虫检疫防治站、市经济林木工作管理站、市林业生态环境调查规划院、9个木材检查站、中湾林科所和27个市直国有林场。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1、市直林业系统核定编制2382人,实有2310人;离休人员13人,退休人员1859人。

2、2016年市直林业系统部门预算支出2690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109.7万元(人员经费22727.25万元,公用经费2382.45万元);项目支出1796.6万元。

3、公用经费中不包含车辆运行经费,财政实行统一预留,待公车改革方案正式出台后再具体安排。

四、“三公经费”情况

庆阳市林业系统2016年市级财政预算安排公务接待费55万元与2015年庆阳市林业系统部门决算公务接待费54.5万元相比,增加了0.5万元,同比上涨1%。


  附件:2016年庆阳市林业局部门预算公开表格点击打开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