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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 2023.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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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市林草局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依法行政重大决策部署,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工作,紧紧围绕林草中心工作,广泛深入宣传宪法和林草重点法律法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切实强化林草法治建设,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一、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法治责任

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多次组织开展《宪法》《民法典》《森林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并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落实专人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制定并印发了《2022年法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2022年市林草局普法学习及法治宣传工作计划》,目标明确、责任落实,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科室单位配合抓的齐抓共管格局,为全局依法行政工作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

(二)立足林草工作实际,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推深做实林长制。加强林长制制度体系建设,提请市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出台了《庆阳市林长制工作制度》《庆阳市林长制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发布了市级总林长1、2、3号令,提请市政府印发《关于划定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禁猎期禁猎对象的通告》等,压实了各级林长责任,林长累计巡林3400多次。与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建立联合执法机制,立案查处涉林涉草违法案件123起,刑事行政处理84人。全年常态化加强林草火灾预防工作,开展了安全整治大排查活动,排查整治火灾隐患243条,林业有害生物发生面积66.66万亩,防治64.81万亩,森防“四率”均达到省林草局下达的防控指标,全市没有发生大的林草病虫灾害和重大森林草原火灾。

二是全面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一是制定印发《市直林草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并认真贯彻落实。二是加强领导干部职工的法治宣传教育。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将党章规定、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林草部门法律法规的学习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计划,促进全局干部职工学法系统化、经常化、规范化,为全局依法履职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坚持并完善干部职工学法制度,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支部学习、林草干部大讲堂等为载体,贯穿普法学习过程,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参加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营造了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氛围,极大丰富了全局干部职工的法律知识,增强了法治意识。强化林草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学习培训,通过在岗培训、举办讲座等形式,开展系统的法制学习教育,特别强化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三是加强社会面法治宣传教育。充分利用“世界湿地日”“爱鸟周”“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12.4”宪法宣传日、宪法宣传周等普法宣教活动,依托行政审批、生态修复、林木种苗管理、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保护、森林草原防灭火等业务科室(单位),借助各类媒体和渠道开展多种形式的法治宣传。特别是在森林草原防火期,利用手机短信平台向全社会发布森林草原防火风险等级和森林草原防火知识、提高群众森林草原防火意识,引导全社会树立“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观念。组织宣传林草法律法规活动30余次,印制发放宣传资料1万余份,刷写普法宣传标语3百余条,设置固定永久宣传牌碑50余处,出动宣传车(含摩托车)720辆(次)。全系统参与学法干部职工1976人,累计开展集中学习150余场(次),领导干部学法落实中心组学法50余场(次)、组织85名执法人员参加全市持证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考试,组织科级以上领导干部300人参加国家工作人员年度法律知识学习考试。

三是全面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高标准创建“两型”机关,全力优化营商环境,聚焦综合能源化工基地和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明确的“服务型效能型”机关创建工作有关要求,着力提升服务效能和工作作风,护航“双轮驱动、三化并进、四件支撑”总体发展战略。一是依法规范权责职能。依据新修订的有关法律法规,对我局承担的权责事项名称、权力类型、实施依据等10个方面12种行政类型进行了全面梳理。权责事项从原来的131项更新精简到了119项,确保“法定授权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要求落到实处、成为常态。二是精简优化政务服务。全面梳理政务服务事项,更新办事指南。优化取消行政许可4项,新纳入事项12项,政务服务窗口办理事项从原来的13项优化增加到了21项,平均压减办结时限5.6天,并逐项编制了服务指南。三是严格开展流程再造。按照群众“在哪里办,找谁办,多久办好、如何评价”的办事习惯,逐一梳理科室办理事项,明确所需材料、办理流程和时限,坚持“四快原则”(快受理、快审核、快上报、快审批),做到日常工作急事急办、随来随办和重大事项“绿色通道”快速办理。四是破解用地难题,林草地征占用审批创新突破。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契机,认真研究草原法,在国家和省上尚未出台明确政策的情况下,督促指导环县依法依规将304万亩基本草原调整为其他草原,提出了光伏阵列采取租赁备案方式使用草原的建议,为风光电新能源建设等重大项目在我市顺利实施提供了用地保障,破解了草原保护和发展难题,助力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同时,探索创新林草地联审联批、“一周一会”机制,提高服务效能。截至目前,审核审批使用林草地37098亩,比2021年审批林草地多26476亩。五是推进“证照分离”“告知承诺制”改革。按照国家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事项及“三证合一”要求,合并林木种子、林草种子许可证核发事项,优化承诺件为即办件,启用《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按照国家标准制作电子证照,下放办理权限至各县(区)并做好承接指导工作。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将“在草原上进行旅游活动审批”行政许可事项优化为备案事项,制定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加强管理;“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实行告知承诺制,有力推动全市林草种苗市场良性发展。

三是全面落实“三重一大”议事制度、财务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凡是重要决策、重大项目,特别是作出涉及面广、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等事项,均通过党组班子集体研究后作出决定。

四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一是规范管理执法队伍。认真开展行政执法证件集中换发摸底工作,共排查出第五轮换证后现持证人员68人,新申领人员17人,收缴调离、退休人员执法证件19个。开展行业法律培训和测试85人次,执法队伍的专业能力有了进一步提升。二是扎实开展林草行政执法能力三年提升行动,保证全市行政执法能力提升三年行动2022年重点任务分解落实落细,通过市林草局网站、庆阳政务服务网、甘肃省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全面公开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依据、程序、监督方式和“双随机、一公开”事项清单等信息。制定印发《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执法人员文明执法规章制度》《行政执法音像记录管理制度》《行政执法人员文明用语规范》,规范执法程序,细化工作流程,严格办案要求,购置新型行政执法记录仪20部,为执法全过程留痕提供硬件保障。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要求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参与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审核,集体审议重大行政执法案件。三是健全丰富监督手段。新增设专门的投诉举报电话、信箱和电子邮箱,在办公区醒目位置张贴“干部作风评价二维码”,动态收取举报信件、邮件和反馈交办件,高效督办群众反映的急难愁盼问题。四是严格落实行政案卷评查制度。市直林草系统2021年度共办理行政许可185起,其中使用林地许可19起,采伐许可证书核发19起,林木种苗生产许可147起。评查行政许可案卷185卷,占案卷数100%,自查评定优秀案卷46卷,占自查总数25%;评定合格案卷139卷,占自查总数75%。通过评查,促使执法人员能力和案件办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五是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制度。与甘肃拓原律师事务所签订了法律顾问服务合同,聘请刘吉颖、魏鑫强律师为市林草局、华池、合水、宁县、正宁林管分局法律顾问,提供日常综合性的法律顾问服务,凡重大决策、重要文件等做出决定或出台之前均咨询法律顾问,进行合法合规性审查,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提升法治建设能力中的重要作用,确保林草工作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六是认真开展建议和提案办理。依法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7件,办理答复率为100%。积极配合市政协开展了“再造一个子午岭”提质增效行动专项视察,对反馈的意见逐一研究制定了整改措施。

七是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核管理制度。按照《庆阳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规定和公平竞争性审查相关要求,全面做好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核、决定、公布、备案、清理等工作。健全规范性文件管理长效机制,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全程管理,提高合法性审查和合规性评估质效。初审后由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审核通过后,提请市政府印发《关于划定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禁猎期禁猎对象的通告》。

八是全面推进矛盾纠纷化解。一是依法受理办结信访件。共接群众电话、网站、信访咨询涉林问题23件,主要涉及野生动植物受伤救助、禁牧管理、造林管护、草地权属问题等,已经全部答复。二是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今年无行政应诉、行政复议案件。

九是全面落实林草资源保护管理工作。组织各县(区)及子午岭各林管分局对国家林草局下发我市疑似违法图斑2770个进行了初步调查核实。经核查确认,共有违法问题43起,涉及违法图斑124个,截至去年6月底已全部整改到位,整改结果已通过国家林草局西北调查规划院审核。

二、2022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全方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以及市委、市政府的具体工作安排。按照党组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局党组加强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筹协调。严格落实局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在法治建设中的引领示范带头作用。局党组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法治专题学习会、机关全体职工会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省、市工作会议精神。成立了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不断强化法治教育,推进法治建设,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暂行条例》,把公众参与、民主协商、专家论证、专业机构测评、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必经程序。建立运行重要文件、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落实党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备案等规定,建立实施法律顾问咨询制度、坚持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制定印发法治建设、依法行政、普法宣传等文件,不定期督导系统各单位贯彻落实情况。切实增强市直林草系统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推进依法治林治草。市林草局及1名干部荣获市委宣传部、市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通报表扬“2016-2020全市普法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

三、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以来,我局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离上级要求还有一定差距,还有不少工作有待强化、完善和提高。一是执法队伍建设亟待加强。机构改革后,市、县执法人员数量骤减,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执法主体申请被驳回,4个县林草局加挂在自然资源局,其中环县、华池、正宁县执法工作依托自然资源执法机构,合水县正在将森林执法权移交至县土地执法监察大队,工作衔接、工作规范还需进一步加强。法律专业人员偏少,执法装备配备不到位,还不能很好地满足实际工作需要。二是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创新有待加强。加快推进林长制,进一步强化林草行政执法制度建设、执行和宣传。三是法治宣传还有待加强。法治宣传深度和广度还要拓展,与社会公众对法律知识的多样性需求还有一定差距。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推进林草法治政府建设。一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和管理。加大对执法人员政治、业务素质培训,提高执法人员执法能力,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提高办案效率和办案质量,确保依法行政。二是加强林长制体系建设。按照《庆阳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要求,加强行政执法机构、队伍建设,积极和有关部门衔接争取、呼吁、协调成立专业林草行政执法机构,定编、定人,增强执法力量。三是加强普法宣传。按照《市直林草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通过利用微信等新媒体宣传、部门联合宣传深入林区宣传等方式,加强对林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使广大群众了解林草政策,自觉学法、懂法、守法,努力形成依法治林的良好社会氛围和法治环境。

 

 

                                                                                                    庆阳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