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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林业和草原局拍摄国土绿化宣传片项目阳光平台采购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公示

来源: 2023.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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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甘肃省2020-2022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我单位拟对“拍摄国土绿化宣传片项目”在“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庆阳市)-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进行公开招标,初步制定了招标文件,现对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要求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具备承担本项目的专业服务能力,投标人拥有以下证件;

2.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扫描件、三证合一有效、投标人提供含有二维码标识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扫描二维码核实真伪,若扫描的二维码与复印件相一致,则该复印件视同于原件)、开户许可证(副本)扫描件;

3.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函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提供书面声明;

5.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任意三个月的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正规税务发票或完税证明,若为免税企业须提供零申报记录或税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免税证明材料);

6.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当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7.投标人须提供2021或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政府采购投标人诚信承诺书扫描件;

9.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等招投标活动期间。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 ()、“中国政府采购网” ()等信用查询网站或平台。

二、公示时间

2023年3月31日至2023年4月7日。公示期内,如对以上要求有异议,请联系庆阳市林业和草原局造林绿化科。

联系人:李博   联系电话:0934-8213758

联系地址:市林草局(西峰区长庆大道164号市委、市政府3号统办楼609A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