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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评选表彰2019年度市直林草系统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来源: 2020.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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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林业和草原局

关于评选表彰2019年度市直林草系统

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庆林发〔2020〕158号

各林管分局、市林科所、市森林公安局,局直各单位:

2019年,市直林草系统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视察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拓创新,真抓实干,为推进林草改革发展,建设幸福美好新庆阳做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弘扬正气,进一步调动林草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全面推动全市林草工作高质量发展,市林草局决定开展2019年度市直林草系统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

(一)评选范围

1、先进单位评选范围:四个林管分局所属林场。

2、先进工作者评选范围:市直林草系统在职干部职工(2019年度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人员不参加评选)。

(二)表彰名额

拟评选表彰先进单位8个、先进工作者48名(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1)。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单位评选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旗帜鲜明讲政治,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省委、市委和局党组决策部署,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开拓创新,在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国土绿化、产业发展、资源管护、生态扶贫、深化改革、科技创新、火灾预防等林草中心工作中认真履行职责,成绩显著。

3、领导班子团结协作、作风民主,清正廉洁,密切联系群众,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4、单位各项管理制度健全规范并得到较好执行,精神文明建设成绩突出。年内未发生违法违纪事件或安全责任事故。

(二)先进工作者评选条件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自觉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一致,对党忠诚,信念坚定,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策部署。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遵守公民道德准则和职业道德,廉洁奉公。

3、热爱林草事业,爱岗敬业、敢于担当、勇于负责、忠于职守、甘于奉献、品德优良,在职工群众中享有较高威信,模范带头作用突出。

4、在服务生态文明建设、资源管护、病虫害防治、产业发展等林草中心工作中,成绩显著,作出重要贡献。

5、在其他方面业绩贡献突出的。

三、奖励办法

对评选出的先进单位授予“市直林草系统先进单位”荣誉称号,颁发奖牌;对评选出的先进工作者授予“市直林草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

四、评选程序和要求

1、充分发扬民主,严格推荐程序。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推荐、民主择优方式进行。拟推荐对象由所在单位民主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并按照管理权限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等部门意见,确定上报评选表彰对象。

2、坚持评选标准,确保评选质量。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评选推荐条件开展评选工作,坚持以政治表现、工作实绩、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认真做好把关工作,严把政治关、条件关、事迹关、廉政关,好中选优,推荐的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要有突出事迹,确保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

3、坚持面向基层,面向工作一线。推荐对象重点向基层单位和生产人员倾斜。基层林场领导班子成员所占比例不超过50%。

4、严肃评选纪律,加强监督管理。各单位要严肃推荐评选工作纪律,确保公平、公正、公开评选。对在推荐评选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者弄虚作假、优亲厚友、谋取私利等违规违纪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五、评选要求

1、精心组织实施。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评选推荐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坚持标准、周密安排,把评选推荐与推动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使评选表彰活动成为总结工作经验、选树典型,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的重要载体。

2、按时报送材料。各单位在确定推荐对象后,要按时报送推荐情况报告、推荐对象典型事迹材料及《市直林草系统先进单位推荐审批表》(附件2)、《市直林草系统先进工作者推荐审批表》(附件3)。其中,推荐对象典型事迹要求内容准确、业绩突出,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推荐审批表内事迹简介控制在500字以内。所有报送材料一式两份,使用A4纸正反面打印,同时上报电子版,于5月9日前由各推荐单位统一报送局人事科。

 

附件:

1、市直林草系统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名额分配表

2、市直林草系统先进单位推荐审批表

3、市直林草系统先进工作者推荐审批表

 

 

                                                                                          庆阳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0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