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原森警利拳出击 严查涉林违法犯罪行为
来源:庆阳市林业局
2017.08.19
字体:
32px
22px
18px
- 12px
- 14px
- 16px
- 18px
- 20px
- 22px
- 24px
- 26px
- 28px
- 30px
- 32px
- 34px
- 36px
- 38px
- 40px
- 42px
- 44px
- 46px
- 48px
- 50px
自7月中旬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严厉打击涉林违法罪专项行动以来,镇原森林派出所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扎实部署推进,充分运用走访摸排、蹲点布控、网上巡查等多种措施,严查各类涉林违法犯罪行为,截止8月17日,共查处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案件6起,非法出售、利用、运输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案件4起,擅自采挖、运输树木案件1起,为“严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再添新战果。
7月10日至8月上旬,镇原森林派出所民警通过巡查发现,镇原县鑫成源砖厂、镇原县会亮建材有限公司、镇原县永乐东兴砖瓦厂等3家砖瓦厂和庆阳市利源矿产实业有限公司镇原三岔方山砂矿第一区块、第三区块、第四区块等3家砂矿在取土、采矿过程中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擅自改变林地用途,依法给予上述6家企业负责人林业行政处罚。
7月26日至27日,森林公安民警通过微信朋友圈发现,镇原县新城镇王某大量收购野生蝎子,遂对新城、孟坝等乡镇集市重点部位进行蹲点布控,依法查处了非法收购野生蝎子的泾川县党原乡农民赵某、镇原县新城镇农民王某、镇原县城关镇农民张某和镇原县孟坝镇农民兰某,对野生活蝎子进行了野外放生,并依法给予4名当事人林业行政处罚。
8月15日至16日,接群众举报线索,该县森林派出所对平泉镇黄岔行政村农民高某在平泉镇马洼行政村闫岭水泥路采挖公路行道树一案进行调查,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镇原县林业局 白文渊)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