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宁县制定发布封山禁牧工作通告
来源:庆阳市林业局
2014.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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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林地保护管理,切实巩固造林绿化成果,严厉打击违法毁林和牛羊入牧等行为,最近,正宁县人民政府就全县封山禁牧工作发布通告。通告主要包括封禁范围、封禁内容、责任划分和责任追究等4方面内容。
通告中规定,全县范围内所有林业用地,包括有林地、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造林地、宜林地,一律实行封山禁牧、封禁管护。
通告中要求,实施封山禁牧区域内,严禁放牧、乱砍滥伐林木、乱征滥占林地、毁林开荒或随意采石、采砂、取土、采矿;严禁毁林采种、随意采脂、剥皮、挖树根、挖野菜、挖药材、挖蝎子和乱挖树苗;严禁随意狩猎、砍柴、割条、用火;严禁毁坏、移动林业生态建设标志和管护设施;严禁违规用火。
通告中明确,国有、集体所有林地有所属乡镇负责管护;个人自留、承包(租赁、拍卖)的荒山荒坡、有林地、苗圃地、疏林地和未成林造林地由经营权人自行管护,经营权人应服从总体规划要求,遵守法律规定,自觉履行封山育林、林木管护义务;各乡镇、村组要制定适合本地实际的村规民约,禁止乱砍滥伐、毁林放牧和破坏植被等行为;一般毁林案件由乡镇查处,重大案件由县林业派出所立案侦查。
通告中强调,对不同情节的毁坏林地、林木等违法行为的行政经济处罚所采取的处罚程序、处罚方式、处罚标准及实施处罚的单位。情节严重或造成损失及影响较大者,除依法赔偿损失、罚款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该通告的制定发布,将对正宁县贯彻执行《森林法》等林业法律法规,保护全县森林林木资源,规范林地林木管理起到积极有效的作用。(正宁县林业局冯润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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