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院规范人事管理 激发队伍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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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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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规范人事管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庆阳市林业生态环境调查规划院于11月3日举行事业单位人事合同签订仪式。本次签约覆盖新入职人员、岗位调整人员、合同到期续签人员等,标志着规划院在推进人事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方面迈出了关键一步。
仪式上,规划院负责人豆广斐同志强调,签订人事合同是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重要举措,既是保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合法权益的制度基础,也是提升单位治理效能、激发人才队伍活力的重要抓手。他要求每一名干部职工都要高度重视合同管理工作,严格履行合同约定,构建和谐稳定的人事关系,为单位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
本次签订的人事合同明确了岗位职责、工作条件、工资福利、考核奖惩、合同期限等核心内容,充分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合同签订,不仅让工作人员对自身权利义务有了清晰认知,也为单位实现精细化管理、提升服务质量奠定了基础。新入职工作人员表示:“人事合同的签订让我对职业发展有了更明确的规划,也感受到了单位对职工的重视,未来将以更饱满的热情投入工作。”
下一步,市林业规划院将以此次签约为契机,持续完善人事管理制度,加强合同履约跟踪与考核评估,不断优化人才发展环境,推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我市林草发展贡献更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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