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坡林场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集中学习及知识测试活动
来源:
2024.02.27
字体:
32px
22px
18px
- 12px
- 14px
- 16px
- 18px
- 20px
- 22px
- 24px
- 26px
- 28px
- 30px
- 32px
- 34px
- 36px
- 38px
- 40px
- 42px
- 44px
- 46px
- 48px
- 50px
为加强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传承和弘扬爱国主义精神,教育引导干部职工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2月27日,西坡林场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全文学习活动,全场干部职工参加。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经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该法共5章40条,包括总则、职责任务、实施措施、支持保障和附则。规定了爱国主义教育的主要内容,涵盖思想政治、历史文化、国家象征标志、祖国壮美河山和历史文化遗产、宪法和法律、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国家安全和国防、英烈和模范人物事迹等方面。在规定面向全体公民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的同时,突出学校和家庭对青少年和儿童的教育,并对公职人员、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村居民、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等不同群体的爱国主义教育,分别作出相应规定。
通过此次集中学习和知识测试活动,使得全场干部职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有了更加全面的了解和掌握,加深了对爱国主义教育的认识,进一步激发了爱国热情。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