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林业局落实三项措施 强化项目管理 有效推动主体责任落实
来源:庆阳市林业局
2017.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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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靠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资金管理,规范项目建设运行程序,有效防控廉政风险,市林业局坚持六项制度,开展六项工作,规范六项程序,切实强化项目“四制”落实。
一是落实六项要求。围绕林业项目建设,坚持执行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重大财务事项集体决策、项目建设审计、专项支出审批报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六项制度。
二是开展六项工作。开展了财务收支核算、项目建设督查、财务管理稽查、盘活存量资金、项目竣工验收、项目管理培训等六项工作。
三是制定六项制度。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财务管理和项目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林业项目市级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修订了《直林业系统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建立了市直国有林场营林生产项目概(预)算价格指导目录制度和林业项目建设进展季报制度,对林业项目的监督管理、立项审批、政府采购、施工管理、变更调整、竣工验收程序进行了全面规范,有效促进了项目建设“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合同制”落实。(黄茂林 刘向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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