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林业局采取七条措施确保苗林培育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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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科学规划。始终坚持“整流域推进,规模化治理、一次性规划、分年度实施,”的原则,把苗林结合培育任务优先规划在城镇、村庄、公路沿线、重要水源保护地等重点区域,先易后难,由近及远,整流域、整区块一次性绿化到位。要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因林施策。华池、镇原、庆城、环县和宁县宜林地面积大的优先规划荒山荒坡,突出规模效应。西峰、合水、正宁县宜林地面积小的,确定重点区域规划实施补植,填补空档、优化结构,突出综合效应。
二是注重质量。抓住苗木和栽植两个关键,切实提高培育质量。在组织形式上,严格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书,从组织、整地、调苗、栽植等方面定时间、定任务、定区域、包成活、包管护、包质量;继续推行造林专业队统一承包栽植,林业部门人员深入造林现场,开展技术指导和检查督促,严把整地、苗木、栽植、技术“四关”。在苗木选用上,选择抗逆性强的乡土优良树种,实行就地就近供苗栽植,大力推广应用营养钵苗,造林苗木一律在市内调运。在造林方式上,依不同立地类型采取鱼鳞坑、水平阶等,推广大苗带土栽植、生根粉浸根、地膜覆盖等抗旱造林技术。
三是优化结构。切实优化苗林结合培育林种、树种结构,在培育树种选择上,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打破目前以油松为主的培育模式,丰富培育品种,优化龄级结构,形成数量合理、品种齐全的产业发展格局。坚持把苗林产业与脱贫攻坚、文化旅游、林果经济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加大经济林建设规模,以增加农民收入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规划设计时选择市场需求大、经济价值高的培育树种,有效提升农民的经济收益。
四是抓好补植。把苗林培育自查验收与初期评估结合起来,及时组织人员对历年苗林培育逐地块检查成活率和保存率,不达标地块要严格按照原设计树种、密度、苗木规格进行全面补植补造,缺多少补多少,一次性补到位。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补植补造改变过去一些县区由林业部门投苗、退耕户自行栽植的方式,全面落实工程招投标制度,实行专业队承包补植造林,确保建设实效。
五是加强管护。树立“保护就是建设,管理也是发展”的理念,坚持“全面封禁、依法治理、引导扶持、禁建并举”的原则,探索新的管护机制,积极构建“责权利统一,育造管结合”的长效机制。明确县乡政府主要领导是封山禁牧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林业部门负监督管理责任,形成合力,齐抓共管。在人口密集区、生态脆弱区、边远山区和林业工程实施区,采取设立警示牌、张贴宣传标语等,引导广大农民群众正确认识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的关系,真正把封山禁牧工作转变成为自觉行动。加大执法力度,强化监督检查,采取行政、法律等手段,严厉打击偷牧、乱牧行为,力争造一片、管一片、绿一片。
六是强化育苗。充分发挥国有林场、县属苗圃现有设施和人才、技术、信息等优势,把市场化运作与专业化育苗结合,按照全市每年100万亩苗林培育需要,扩大优质种苗生产规模,推动种苗工作向基地化、规模化、产业化方向发展。采取宣传引导,进一步调整苗木品种结构,使造林和绿化苗木的比例达到1:1。近两年来,通过实施苗林产业和市场波动影响,社会育苗减少等情况,子午岭国营林场应切实履行为受供县(区)供应苗木的社会责任,加强联系,掌握苗木需求信息,加大培育面积,规范调拨程序,保障用苗需要。
七是从严验收。各实施单位严格按照《苗林结合培育检查验收办法》,组织技术人员对苗林培育的地类、树种、密度、面积和成活率等内容进行全面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落实倒逼式追责制度,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最大程度挤干水分。每年6月底,市上组织多部门联合进行复查验收,不仅验收当年度完成面积和建设质量,还要抽查历年的成活率和保存率,成活率85%以上为合格面积,50%—85%为需要补植面积,低于50%为重造面积,不计入年度造林完成面积,保存率不达标的面积将计入下年度建设任务。市级核查组统一验收标准和方法,对面积不实、质量不高、弄虚作假的责令限期改正,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通过各环节工作的狠抓落实,努力提高苗林结合培育质量。(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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