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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2014年度天保工程和公益林实施情况省级复查全面开始

来源:庆阳市林业局 2015.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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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管理办法》和《甘肃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为准确掌握天保工程和公益林实施情况,规范工程建设行为,省林业厅安排的天保工程和公益林2014年度复查已在我市全面展开。

  本次复查由省生态环境监测监督管理局总负责,庆阳市林业生态环境调查规划院协同,从5月份开始,利用3个月时间,通过核实单位资料、确认个人资料、检查抽取样本、查勘现地管护成果等步骤,完成天保工程和公益林的外业复查、档案检查工作。

  天保工程复查包括森林管护、木材停伐减产、公益林建设、中幼林抚育、职工就业情况、职工参加社会保险情况、政策性和社会性补助情况、职工年均工资增减变化情况、中央和地方资金到位管理与使用情况、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兑现情况、工程管理能力、工程档案管理建设、管护站点建设、县(局)级方案执行情况等14项内容。公益林核查包括宣传培训、制度建设、档案建立、管护责任制落实;管护成效、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植、抚育、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情况;补偿资金到位、兑现及管理使用;集体公益林承包到户后个人所有公益林的认定登记到户、管护合同签订、补偿资金兑付情况;县级自查情况;过往年度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本次复查涵盖八县(区)、四个林业总场和巴家咀林场,共13个单位。采取抽查的方式,对于重点国有林区和地方国有林区,每个县(局)抽取3个林场(不足3个全部抽取),每个林场抽取3个责任区;国家级公益林区和地方公益林区,每个县抽取3个乡镇,每个乡镇抽取3个村。(天保办 王中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