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水林业总场危旧房改造工程开工奠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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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7日,合水林业总场危旧房改造工程开工奠基仪式在合水县隆重举行。
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工程是国家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国家林业局、国家发改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有关工作的通知》,以及省、市有关通知精神,合水林业总场场计划用三年时间完成1339户职工危旧房改造任务。去年以来,合水县委、合水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在建设用地选址、征地拆迁及相关手续办理等方面给予了大力支持,最终将项目建设用地确定在合水县城乐蟠东路北侧,计划征地100亩,确定建设用地71.65亩。按照实用、美观、节约的原则,规划新建框架结构12层、一梯四户住宅楼l0幢26个单元,A户型104平方米,B户型85.1平方米,停车位330个,建筑面积14.1万平方米。建筑容积率2.6,建筑密度20.6%,小区绿化率31%。小区建成后可安置职工1138户。该项目预计总投资31188.98万元,其中:中央和省、市补助2461.4万元,职工集资26899.5万元,单位自筹1828.08万元。目前,已到位资金11031.44万元,其中中央补助1038万元,省级补助882.5万元,市级补助310.94万元;职工先期自筹8800万元。根据目前工作进展现状,计划三年任务一次性开工建设。按照省政府提出的要求,计划2012年年底前主体竣工率达到60%,2013年年底前全部竣工验收,分配入住率达到100%。
县委书记柴春在致辞中表示, 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工程是党和政府关注民生、解决民生、改善林区职工生活条件的重大举措。全县各有关部门将精诚协作,密切配合,全力为项目建设解难事、办实事,确保工程顺利实施。他要求施工单位以高度负责的态度,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和效率意识,大力发扬实干精神和奉献精神,加快进度,保证质量,确保项目按期竣工,努力把这项工程建成“质量上乘、群众满意、政府放心”的民心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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