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林草局启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系列宣传咨询活动
来源:
2020.07.01
字体:
32px
22px
18px
- 12px
- 14px
- 16px
- 18px
- 20px
- 22px
- 24px
- 26px
- 28px
- 30px
- 32px
- 34px
- 36px
- 38px
- 40px
- 42px
- 44px
- 46px
- 48px
- 50px
6月30日上午,由庆阳市林草局和西峰区林草局共同举办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系列宣传咨询活动在西峰区东湖公园广场启动。
庆阳市林草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年先,总工程师刘越峰;西峰区林草局副局长冯正伟出席启动仪式。
按照全市新修订的《森林法》系列宣传咨询活动安排,本次宣传自6月30日启动,预计持续1个月左右,全市林草系统将积极采用展板宣传、横幅宣传、资料宣传、现场咨询等方式,通过邀请庆阳电视台、陇东报等传统新闻媒体和当地新媒体,充分利用网络、网站发布《森林法》宣传文章、图片、动漫、微视频等作品,做好线上、线下宣传有效衔接,全面提升《森林法》宣传效果,不断增强全市各界群众对《森林法》的关注度、知晓度,全面提升依法治林、护林、管林水平。
在启动现场,市、区林草局共设置宣传咨询点10个,配备工作人员20名,摆放了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庆阳市禁牧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牌18面,悬挂《森林法》宣传标语横幅12条,在东湖公园广场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共计接待咨询群众20批36人次,发放宣传单600余份。各县林草部门同步举行了宣传启动活动。
通过此次森林法系列宣传活动,进一步让广大人民群众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形成爱林护林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植树造林,建设美丽家园的良好氛围。提升全社会对森林资源和野生动物的保护的关注力度,做到拒食野生动物,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让广大人民群众知道林木让不让伐,如何伐,手续怎么办,全面保障了林农权益,进一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法制观念。(市林草局 李伟)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