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期间庆阳市森林草原火灾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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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期间历来是森林草原火灾高发期。为了有效防范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全市各级森林草原防灭火单位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进一步创新机制,强化措施,全力保护林草资源安全。清明期间,全市未发生森林草原火灾。在具体工作中,做到“五抓”: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抓防控。各级森林草原防灭火单位认真贯彻全国、全省森林草原防灭火电视电话会议,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扩大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及省、市领导批示指示精神,坚持把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深化思想认识,强化管控措施,严密防范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就清明期间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作出批示和要求,并就县乡、村组、护林员责任和管控措施落实等进行了暗访督查。市政府办、应急局、林草局等单位印发了做好近期森林草原防灭火有关工作紧急通知、倡议书等,并紧急召开专题会议,全面传达领导指示批示精神,对节日期间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再部署、再推动。
二是靠实防火责任抓防控。严格落实森林草原防火行政首长制,实行领导包抓责任制。市林草局、市应急局抽调八名县级干部蹲点督导,主要负责人巡回抽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县(区)采取县级干部或相关单位包乡、乡级包村、村级包组、护林员包区域,逐级压实责任,落实定人员、定区域、定责任、定奖罚“四定”措施。清明节前,市林草局向13个基层防火单位点对点发放提醒函,并向1.5万人员发送预警信息,警醒做好防火工作。
三是深化宣传教育抓防控。坚持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式宣传造势,依托陇东报社、电视广播、甘肃广电网等主流媒体,加大宣传频次和密度,播发防火命令、禁火令、通告、倡议书及防火动漫宣传片、警示标语和预警信息等,并利用微信群、朋友圈等网络媒体和乡村大喇叭、喊话器等进行深入宣传。市林草局印制防灭火宣传彩页、禁火令、通告、倡议书等5.5万份,在乡镇街道、村部、场站等人员密集区和重点林草区张贴宣传,积极倡导文明祭祀行为,增强群众防火意识和避险能力。
四是加强火源管理抓防控。各级森林草原防火单位严格执行“甘肃省森林草原禁火令”,按照《庆阳市野外火源管控专项治理行动方案》,深入开展野外火源管控和隐患排查行动,加强对入山人员的管理,在林区、林缘区乡镇、林场主要路口、路段增岗设卡,严格盘查登记过往人员和车辆;加大火源管控力度,严禁野外违规用火和带火种进山;各林场坚持每日全天候巡护,严禁狩猎人员等闲杂人员进山入林,杜绝火种入山;组织人员对林区可燃物及林缘区作物秸秆进行清理,跟踪监管林草区特殊人员、坟墓和施工企业,建立台账,落实管控措施。注重联防联控,子午岭部分林场与周边防火单位联合开展防火宣传、管控行动,全面推进各项措施落实。
五是做好应急准备抓防控。应急、林草、气象等部门密切联系,适时分析会商研判防火形势,及时发送预警信息,督促相关单位做好应对防范工作。加快在华池、庆城、合水、正宁、宁县5个重点森林火险县,在原县消防大队的基础上组建森林消防队,充实人员,落实经费,提高扑火作战能力。加强防火设施维护、扑火物资和机具购置,尽力保障防火需要。加强应急值守,全市各级森林草原防灭火单位严格执行24小时在岗值班制度,做好抽查、记录、报告等工作。
当前,野外烧荒、烧垃圾、烧秸秆等用火行为仍是森林草原火灾的最大隐患,各级森林草原防灭火单位一定要严格执行“甘肃省森林草原禁火令”、深入开展野外火源管控专项治理和隐患排查行动,持续强化宣传教育,从严从紧抓好森林草原防火,着力构建经济社会发展生态安全保障。(火灾预防科 袁应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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