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林草局印发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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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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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1月26日,庆阳市林草局印发了《关于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的通告》。通告要求:
一、全市范围为禁猎区。坚决禁止非法猎捕、杀害野生动物;禁止出售、购买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禁止生产、经营使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制作的食品;禁止食用非法购买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二、坚决禁止使用毒药、爆炸物、电击或者电子诱捕装置以及猎套、猎夹、地枪、排铳等手段进行非法猎捕野生动物;坚决禁止使用夜间照明行猎、歼灭性围猎、捣毁巢穴、火攻、烟熏、网捕、播放鸟鸣声引诱捕鸟等方法进行非法猎捕野生动物。
三、人工繁育野生动物的单位和个人,应取得人工繁殖许可证。疫情期间,全面禁止人工繁育场所野生动物的转运贩卖,禁止人工繁育场所一切形式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交易。
四、全市境内所有单位和个人都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护野生动物的法律、法规和本通告要求。鼓励公民对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行为进行举报,如发现不明原因受伤、病危、死亡的野生动物要及时向林业和草原管理部门报告,禁止徒手抓拿,食用或买卖。
五、违反本通告规定,由林业和草原管理部门以及森林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通报公布了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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