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扎实开展天保核查整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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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庆阳市林草局组织8县区林草局、子午岭4个林管分局就2018年天保工程二期省级和国家核查出的问题进行对表对标、扎实整改,目前整改工作全面完成。
2018年5月9日——7月11日,甘肃省天保核查组第五检查组对我市正宁县、正宁林管分局等12个县(局)单位上年度天保工程建设情况开展了省级复查;8月4日至8月6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工作组进驻我市,开展天保工程国家核查验收工作。2019年4月,省林草局下发了《关于2018年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二期实施情况省级复查和国家核查结果的通报》,对我市天保工程建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精准通报:(一)管护设施设置不达标、天保宣传不到位;管护合同、巡山日志填写不够规范;护林员考勤考核制度不完善;(二)集体地方公益林生态补偿兑付标准较低;(三)县属国有林场医疗保险有拖欠;(四)部分单位天保专项资金未单独建账、科目设置不合理和内部管控制度不健全。
5月10日,市林草局《关于做好天保工程2018年度省级复查和国家核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下发后,12个县(局)实施单位按照“严管林,慎用钱,质为先”的工程建设总要求,认真对照《国家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甘肃省建设标准》和国家、省、市关于天保二期建设工作新要求,本着“弥短板,补疏漏,抓整改,促发展”的原则,从完善制度漏洞和管理缺失入手,对表对标,扎实整改:
(一)加强基础设施,加大宣传力度。在天保重点区域、主要路段新设置了天保宣传碑牌、刷写警示标语,大力宣传国家林业方针政策和天保工程重大意义及主要成效。对现有天保固定宣传设施设备和标语进行全面刷新修复。正宁县列支专项资金20万元,新建天保宣传碑、警示牌20座(个),印发宣传资料及用品1万份;环县新设置天保固定宣传牌251处;宁县新建4×6m大型宣传牌11面、烤瓷钢管结构小型宣传牌30面,印发护林防火挂历3万份、森林防火宣传手册3万份;西峰区在各乡镇累计召开宣传会议19场(次),出动宣传车4辆,悬挂横幅标语32条,印发宣传资料5000余份。
(二)狠抓学习培训,强化规范管理。组织护林员开展集中学习和专题培训、举办优秀巡山记录和标准化管护合同评选观摩活动,就规范签订管护合同、记录巡山日志等内容进行重点辅导学习。组织财务人员参加各级财会业务能力培训班,大力提升会计核算监督水平和财务制度执行力。同时,严格要求统一按照《甘肃省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森林管护细则》附件“天保森林管护合同”制式印制合同,对合同中涉及到的护林员基本信息、管护面积、四至范围等重要内容和条款,严禁打印,一律用碳素笔或钢笔手填;对以私章代替签名的合同,返还乡镇,要求乡镇领导亲笔签名,杜绝“印制代手填或以章代签”等现象。强化责任追究,规范资金、财务和档案管理,落实护林员考勤、巡山日志定期审签制度,杜绝日志内容简单、无重点、“一切正常”等雷同记录行为。 (三)完善管理制度,落实监管措施。各县区在进一步建立健全护林员考勤制度、请销假制度、AB岗制度的基础上,统一制发了管护人员考勤表和请假条,明确了管护人员请假期间工作交接人、请销假时间等内容。同时,严抓护林员日常监管考核,大力普及“小步外勤”林业智能巡护视频监测管理系统,对管护实况实时监管,提高管护工作质量和效率;落实站长每天、护林队长半个月、分管副场长一月一次的管护日志定期审查、护林员考勤监管办法,严格将管护工资绩效与日常考勤考核、管护实效相挂钩,从严落实奖优罚劣、末尾淘汰规定,增强管护人员工作责任心和积极性。
(四)全面深究彻查,切实强化监管。针对通报中关于镇原县“拖欠林场职工28.35万元医疗保险金”和“3宗建制村通畅工程使用林地未按程序审批”的问题,镇原县林草局经认真核实、查明原因、积极衔接县财政部门按照规定比例核定保险费,全额补缴林场职工医疗保险金,并将结余资金由县财政统筹整合使用;责令县交通运输局函告原因、限期整改完善并上报审批。
(五)积极衔接汇报,认真调查处理。针对通报中关于个别县区“集体地方公益林生态补偿资金兑付农户标准低于70%”的问题,经核实,镇原县系因林权纠纷导致4.8029万亩集体地方公益林补偿资金33.62万元未兑付。该县结合惠农资金清理核查,安排乡村组进行了全面调查处理,现已全部分解到户,年内可全部兑现。西峰区因财政困难,又属于非省财政直管区,集体地方公益林县区配套资金难以落实。区林草局多次汇报衔接,集体个人公益林生态补偿仍按中央财政补偿资金的70%兑付农户。(市天保办 赵庆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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