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林业局关于继续征集“生态庆阳——山川秀美”摄影作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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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林技〔2015〕16号
庆阳市林业局关于继续征集“生态庆阳——山川秀美”摄影作品的通知
各县(区)林业局、各林业总场、局直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传播生态文明理念,促进林业发展改革,努力营造全社会参与林业建设,创建山清水秀的自然生态浓厚氛围,市林业局于1月份开展了“生态庆阳——山川秀美”摄影作品征集活动,至6月底截稿收到了6个单位报来的作品,普遍存在质量不高、参赛人员及作品数量少;镇原、合水、华池、西峰、宁县、环县6个县区和正宁、合水2个林业总场及市林科所、“三站一院”和巴家咀林场等14个单位领导不够重视,组织不力,未报送作品,严重影响了拟于10月份举办的“生态庆阳——山川秀美”摄影展。为此,市林业局决定继续开展摄影作品征集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弘扬生态文化 推进生态文明 建设美丽庆阳
二、组织机构
市林业局承办,成立组委会负责组织、评奖等工作。
三、时间安排
作品征集:2015年7月5日—8月31日。
作品评选:2015年9月15日—10月31日。
四、作品形式
参赛作品应围绕森林、湿地、荒漠、生物多样性和林区人文精神等主题,充分展示我市优美的林业自然景观、丰富的林区动植物资源、奋斗多彩的人文精神风貌,体现贴近自然、向往绿色的生态文化。
此次大赛只接受数码照片(分相机组与手机组),格式要求为JPEG、大小在3M以上。彩色、黑白不限,单幅、组图均可,组图5幅以内,像素清晰。
五、参赛要求
(一)参赛者不受年龄、地域等限制,个人、单位、团体均可参加。
(二)各参赛作品需自拟标题,字数不超过10个汉字。作品命名格式为:标题、拍摄时间及地点、拍摄人姓名及单位。如标题明显与作品内容不符,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
(三)每位参赛者最多提交5幅作品,组照最多提交两组,每组不超过5幅照片。合成及拼接照片,特技照片,以及其他增加或删减影像内容等影响作品真实性的作品不予参选。
(四)参赛作品必须为自己独立或主持完成的作品,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如有侵权现象由参赛者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取消参赛资格。参赛作品的著作权归作者和主办单位所有。
“生态庆阳——山川秀美”摄影展活动是局党委今年部署的重点工作之一,也是对外展示和宣传林业的重要平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摄影展作品征集活动,继续广泛动员广大林业职工和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尽可能让单位的摄影爱好者参与活动之中。并确定专人,负责作品收集整理上报工作。各县区林业局和各林业总场报送作品15幅以上,局直各单位和局机关各科室5幅以上。
六、奖项设置
组委会组织专家评审会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审,设立作品单项奖和优秀组织奖若干名。优胜作品及获奖名单在庆阳林业网公布,主办单位为获奖者颁发证书。
七、投稿要求
(一)所有参赛选手需填写《参赛作品登记表》,并将登记表扫描件与参赛作品一起通过电子邮件报送。
(二)参赛作品投稿截止日期为2015年8月31日,以邮件发送日期为准。
联系电话:8213785 电子邮箱:qylyxx@163.com
附件:“生态庆阳—山川秀美”摄影大赛参赛作品登记表点击打开链接
庆阳市林业局
2015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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