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评选表彰2020年度市直林草系统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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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评选表彰2020年度市直林草系统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庆林发〔2021〕78号
各林管分局、市林科所,局直各单位:
2020年,市直林草系统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努力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拓创新,真抓实干,为推进林草改革发展,建设幸福美好新庆阳做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工作者。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弘扬正气,进一步调动林草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全面推动全市林草工作高质量发展,市林草局决定开展2020年度市直林草系统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
(一)评选范围
市直林草系统在职干部职工(2020年度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人员不参加评选)。
(二)表彰名额
拟评选表彰先进工作者50名(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1)。
二、评选条件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自觉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一致,对党忠诚,信念坚定,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策部署。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遵守公民道德准则和职业道德,廉洁奉公。
3、热爱林草事业,爱岗敬业、敢于担当、勇于负责、忠于职守、甘于奉献、品德优良,在职工群众中享有较高威信,模范带头作用突出。
4、在服务生态文明建设、资源管护、病虫害防治、产业发展等林草中心工作中,成绩显著,作出重要贡献。
5、在其他方面业绩贡献突出的。
三、奖励办法
对评选出的先进工作者授予“市直林草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
四、评选程序和要求
1、充分发扬民主,严格推荐程序。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推荐、民主择优方式进行。拟推荐对象由所在单位民主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并按照管理权限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等部门意见,确定上报评选表彰对象。
2、坚持评选标准,确保评选质量。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评选推荐条件开展评选工作,坚持以政治表现、工作实绩、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认真做好把关工作,严把政治关、条件关、事迹关、廉政关,好中选优,推荐的先进工作者要有突出事迹,确保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
3、坚持面向基层,面向工作一线。推荐对象重点向基层单位和生产人员倾斜。基层林场领导班子成员所占比例不超过50%。
4、严肃评选纪律,加强监督管理。各单位要严肃推荐评选工作纪律,确保公平、公正、公开评选。对在推荐评选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者弄虚作假、优亲厚友、谋取私利等违规违纪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五、评选要求
1、精心组织实施。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评选推荐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坚持标准、周密安排,把评选推荐与推动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使评选表彰活动成为总结工作经验、选树典型,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的重要载体。
2、按时报送材料。各单位在确定推荐对象后,要按时报送推荐情况报告、廉洁自律证明、《市直林草系统先进工作者推荐审批表》(附件2)。所有报送材料一式两份,使用A4纸正反面打印,同时上报电子版,于3月1日前由各推荐单位统一报送局人事科。
附件:
庆阳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1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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