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2018年退牧还草工程市级验收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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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林业和草原局
关于开展2018年退牧还草工程市级验收工作的通知
庆林发〔2020〕476号
华池县畜牧兽医局:
你县《关于申请验收华池县2018年退牧还草工程的报告》(华牧医发〔2020〕1号)收悉。按照省林草局《关于做好草原生态保护建设工程实施工作的通知》(甘林草函[2020]106号)要求,我局决定对你县2018年度退牧还草工程进行市级验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时间
2020年11月上旬。
二、验收内容
2018年退牧还草项目补助资金1177万元。建设任务为人工种草1万亩,退化草原改良1万亩,建羊舍750座、草棚750座。
三、验收方式
验收工作由市林草局牵头,抽调相关人员组成工作组,按照《西部地区天然草原退牧还草工程验收细则》(农牧办〔2004〕65号)开展核查验收。核查验收面积按照实施乡镇30%进行随机抽取确定。对于随机抽取确定的乡镇进行全面核查验收。
(一)内业核查。主要核查上级下达的项目计划、批复的实施方案、围栏工程作业设计、围栏草场四至经纬图。技术资料和施工管理资料,主要包括项目审批文件、年度投资计划文件、围栏材料招标、工程监理合同文件;施工设计图及施工合同;分户档案材料卡片、补助发放、项目终期建设总结、基建财务、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及说明、工程项目全面审计报告、工程竣工布局图等其他有关资料。并按照要求认真填写退牧还草工程项目竣工验收表。
(二)外业核查。主要核查项目建设任务完成情况。重点核查是否按照实施方案和作业设计进行施工,是否完成建设任务,质量是否达到规定标准;围栏后草原植被盖度是否达到建前目标;经补播后的围栏草场植被盖度及优势牧草的比例是否达到预期目标;建设内容、地点等有无变更,是否按规定程序办理了手续。项目资金到位和使用是否符合国建有关规定,地方资金配套是否到位,项目资金管理、兑现到户情况。是否和牧民签订了退牧还草合同、管护任务落实、措施是否到位、管护质量质量是否符合要求等要求。并按照要求认真完成退牧还草工程项目评分表。
四、验收人员
组长: 杨金亭 市林草局副局长
副组长:付小东 杨凌霄 范怀桢
成员:罗艳宁 杨 植 昔红艳 李亚楠
五、有关要求
1.要高度重视核查验收工作,抽调相关人员积极配合验收工作,确保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
2.要针对2018年退牧还草工程项目验收的内容,积极做好相关资料的准备工作,并提供书面工作情况汇报材料,实事求是地反映退牧还草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情况。
3.要针对验收组反馈的问题,从严从实抓好整改,并形成整改情况报告于2020年11月30日前上报市林草局草原湿地科。
庆阳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0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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