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林业局关于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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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林发〔2018〕497号
庆阳市林业局关于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县(区)林业局、各林管分局、局直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切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系列指示要求,保护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资源安全,按照《甘肃省林业厅关于开展加强打击乱捕滥猎和非法经营候鸟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通知》(甘林护函〔2018〕869号)和《甘肃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严厉打击犀牛和虎及其制品非法贸易专项行动的通知》(甘林公函〔2018〕947号)的安排部署和具体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制定了《庆阳市林业局关于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贯彻落实。
附件:1.庆阳市林业局关于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
庆阳市林业局
2018年11月23日
附件1
庆阳市林业局
关于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
根据《甘肃省林业厅关于开展加强打击乱捕滥猎和非法经营候鸟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通知》(甘林护函〔2018〕869号)和《甘肃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严厉打击犀牛和虎及其制品非法贸易专项行动的通知》(甘林公函〔2018〕947号)文件要求,为有效遏制当前我市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生态文明建设成果,我局决定自2018年11月15日至12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为使专项行动取得实效,特制订方案如下:
一、行动目标
通过集中严厉打击,坚决制止我市部分地区非法交易我国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犀牛和虎及其制品犯罪苗头以及乱捕滥猎和非法经营候鸟违法犯罪行为,维护我省野生动物及鸟类资源安全。震慑犯罪,教育群众,形成全社会自觉抵制犀牛和虎及其制品非法交易,维护全市生态安全和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市场的良好秩序,积极营造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专项行动取得成效,我局成立了由局党委委员、绿化班主任白勇龙任组长,市森林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高海峰任副组长,市森林公安局、资源科、政法科、市动管站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动管站,由徐绒绒同志具体负责专项行动相关信息的上传下达。
三、行动重点
此次专项行动的重点区域是国有子午岭华池、合水、宁县、正宁林区和各县(区)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比较严重的重点区域。
打击的重点:一是利用投毒、网捕、枪击、电击、下套、设夹等手段,非法猎捕、杀害野生动物的行为。二是饭店、餐馆、酒楼等餐饮场所和野生动物制品生产厂家非法加工,出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三是野生动物集贸市场、驯养繁殖场、花鸟市场等网点非法交易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四是是利用汽车、飞机、邮寄等流通渠道,以邮寄、随身携带、行李夹带等方式走私、非法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
四、主要措施
(一)深入开展摸底排查工作。各县区林业局和林管分局、市森林公安局要认真摸排、研究本地区非法交易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犯罪形势及规律,因地制宜地开展案件线索的排查工作,从梳理积案隐案、分析举报线索、调研犯罪动态、加强重点监控等方面,多途径、多渠道地挖掘、搜集、整理案件线索,特别是大案要案的线索,做好集中打击前的准工作。当前正值候鸟大规模迁徙和集群活动的季节,也是乱捕滥猎和非法经营候鸟违法犯罪活动的高发期,饭店、餐馆、酒楼等餐饮场所和野生动物制品生产厂家、非法加工点、野生动物集贸市场、驯养繁殖场、花鸟市场是重点排查区域。
(二)全力侦破一批重特大野生动物案件。市森林公安局要明确打击重点,加大执法力度,集中警力,发起新轮猛烈严打攻势,及时查处一批大案要案,抓捕一批犯罪人员,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分管领导要亲自带头研究侦查方案抽调骨干力量组成专案组,落实破案责任,做到案件不破,人员不撤,并及时商请检法机关提前介入,确保执法质量和办案效率。
(三)全面清理网上非法交易国家重点野生保护动物如犀牛和虎及其制品等信息。市森林公安机关要协调网安等警种加强对互联网非法贩卖犀牛和虎及制品以及非法经营候鸟的监管力度,督促指导相关网站、论坛、微信等交易平台全面清除网络有关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如犀牛和虎及其制品的信息,及时报告有关案件线索,切断其非法交易的链条。
(四)切实强化对重点行业的管理。要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对餐饮、中医药、生物科研、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等相关特种行业的监管和检查,防止非法来源的野生动物及其产品进入流通环节。要强化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和经菅利用等行业的准入资格审查,严格执行野生动物制品标记制度。
(五)加强宣传教育,形成群防群治的良好氛围。各有关单位要积极组织协调当地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大众传媒,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增强公众保护鸟类等野生动物的意识。同时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设置举报电话,充分利用各级野生动物保护协会等民间团体的优势,组织会员、观鸟爱好者、摄影爱好者和保护志愿者参与,提供非法活动信息及动向,协助保护执法,形成保护管理机构和社会各界与公众协同作战、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要在重要野生动物栖息地,以及湿地、森林公园等生态旅游区域,通过树立警告牌、标语等形式,告知公众严禁乱捕滥猎或投食招引、干扰野生动物习性等活动,为野生动物营造良好的栖息环境。
(六)畅通渠道,及时报送信息。各有关单位要确定专人负责专项行动有关信息的收集、整理、统计、上报工作,每周一上报1次专项行动战果统计表。2018年12月底汇总上报专项行动总战果和工作总结。重特大案件、重大紧急舆情事件等重要信息随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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