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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林业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庆阳市林业局 发布时间:2016-03-11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此报告。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改进措施五部分组成。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庆阳市林业局门户网站的“政务公开年度报告公开专栏”查看,如有疑问,请与庆阳市林业局联系,电话:0934-8212859,邮箱:qylyxx@163.com。

  一、概述

  201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全市信息公开工作统一部署和林业工作中心,充分发挥政府信息服务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林业发展改革的作用,依托市林业局门户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开林业生态建设中的相关政策、发展战略、重大决策、项目建设和经费预算与使用等重要信息,开通了局长信箱、投诉建议、办事指南、实用技术等便民服务窗口,网站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被省林业厅授予“2014年度优秀网站”称号。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明确工作任务,确定相关人员办理业务。年内组织召开网站信息公开会议1次,对林业系统网站维护、信息公开等工作进行部署,有力地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加强网站管理。按照《庆阳市林业网站管理办法》,结合全国政府网站普查整改行动,对旧网站信息全部导入新网站,并多方搜集资料,及时充实新网站板块,实现了新旧网站无缝对接,通过了政府网站普查验收。切实加强网站信息发布,严格执行《庆阳市林业网站信息发布保密审核制度》,坚持撰稿人、审查人、审批人签字发布制度,并对发布的信息建立台账,便于查询。

  (三)加强窗口建设。局领导多次深入驻政务大厅窗口检查指导工作,有效提升了服务效能和质量,市局窗口被评为“政务服务和政务公开工作优秀窗口单位”。2015年,受理行政审批事项290起,时限内办结290起,办结率100%。

  (四)规范权力运行。一是整合林业行政审批事项。组织人员对审批内容重复或相近的进行了替换和更名,将承担的22项行政管理事项全部进厅开展办理,实现了权力运行的规范化、公开化。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发。会同市编委办、法制办、市政务服务中心对林业部门实施的审批服务事项依法进行了梳理,制定了规范的办理流程图、事项内容信息表、一次性办事告知单和服务指南,并在窗口、网站及本单位相关科室进行全面公开,对社会公布;并对市政府办印发的《庆阳市古树名木保护办法》进行了备案。三是建立权力清单运行图。按照职责法定、依法行政的原则,组织人员对权力清单进行梳理细化,建立了“三张清单一张网”,整理权力事项104项,责任事项654项、追责事项903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通过庆阳市林业局网、庆阳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网及报刊、广播、电视及公开栏等便于公众知晓的形式公开。年内主动公开各类信息901条,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2条。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18人次,其中电话咨询6人次,网上咨询12人次,均已全部回复。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均未设立收费项目。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度,我局未接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5年度,我局未收到任何形式的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复议申请、诉讼请求和相关申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虽然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信息公开时限及内容还需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和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展。对此,我局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下一步,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和内容,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为全市林业发展和广大群众提供良好服务。

  特此报告。

                   2016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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