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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市第4项(市林草局第2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22-11-21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问题编号: 市第4项(市林草局第2项)

反馈问题:一些县(区)和部门没有真正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与业务工作统筹考虑、一体推进,生态环境保护责任靠得不实,动真碰硬决心不够,没有完全做到“三管三必须”,导致一些行业领域生态环境问题多发频发,整改成果没有得到有效巩固,甚至有个别问题反弹回潮。

整改目标: 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责任,增强环境保护意识,树立正确的政绩观,靠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确保生态环境保护压力传导到位。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加强,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 市林草局

整改情况: 7月份以来,在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求项目实施单位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等法律规定的标准,积极落实相关节能和环保要求。持续实施“再造一个子午岭”提质增效行动和“一村万树”工程,目前完成人工造林19.91万亩,封山育林2.6万亩,退化林修复4.7万亩,补植补造45.52万亩;完成“一村万树”达标村建设217个,栽植各类绿化苗木407万株。严格林草地审批手续,7月份至今共计审核审批林草地项目141项,同时要求项目单位按照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环保与生态防护、环境风险控制措施,发挥环保投资效益,改善和保护环境。持续推进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和优化整合工作,开展了整合优化功能区调整涉及的重大项目及自然保护地内镇村及人口分布情况摸底排查,为进一步整合优化奠定了基础。严把自然保护区建设项目行政许可审查关,严格执行生物多样性影响评价等制度,确保生态保护措施落实到位。积极争取资金,制作安装自然保护区宣传标识牌30套,提升群众对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及野生动植物保护意识。全面推行林长制,不断加强林草资源和自然保护地监管,严格落实封山禁牧条例,维护生态系统稳定,做细做实日常巡护管理,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林草资源和生态环境安全,实现森林草原生态持续健康发展。

整改结论: 已完成整改任务。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庆阳市林草系统2022年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 2022年11月21日至2022年11月25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庆阳市林草系统2022年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 8219134

联系地址: 庆阳市西峰区长庆大道164号

 

                                        庆阳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2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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