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手机版
|
无障碍阅读
|
站群导航

庆阳市政府

县区政府

市直部门

庆阳市林业和草原局

政府信息公开

全文检索

庆阳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庆阳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第D229号提案的答复意见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7-18 浏览次数: 【字体:

庆林函〔2023〕170号

 

庆阳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庆阳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第D229号提案的答复意见

 

  尊敬的景恒等6名委员:

  您提交的加大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等林业碳汇的支持力度,增加碳汇总量的建议收悉。

  首先感谢委员们对林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今年储备林建设和林草碳汇开发工作已纳入全市林草重点工作清单,正在稳步推进。我市西峰区、宁县、镇原县、庆城县、合水县、华池县、环县已纳入《“十四五”国家储备林建设实施方案》中的适度建设区域西北片区甘肃国家储备林工程项目区。

  2023年3月22日下发的《甘肃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申报国家储备林建设规划任务的通知》(甘林规函〔2023〕191号)相关要求:“不得在国家级公益林范围内开展国家储备林建设”、“国家储备林建设的集约人工林栽培地块、现有林改培地块全部落地上图,有条件的应积极做好中幼林抚育地块落地上图工作”,对我市国家储备林面积进行重新摸底调查,申报规划任务。由于宁县人民政府提出“我县上报的10万亩现有林改培和1万亩中幼林抚育均在国家级公益林范围内,不符合国家储备林建设条件”(见附件),所以不再实施储备林项目。因此,宁县利用储备林项目增加碳汇总量,好像不太可能。

  以上答复,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庆阳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7月18日    

  联系单位:庆阳市林业和草原局

  联系人:王娟       联系电话:8210533


【打印正文】
分享到:
【字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