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政协庆阳市委员会第四届四次会议第232号提案的答复意见
庆阳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政协庆阳市委员会第四届四次会议第232号提案的答复意见
庆林发〔2020〕433号
何晓军委员:
您在市政协四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城乡生态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常态化的提案”收悉。对于您提出子午岭自然保护区内居民整体搬迁,申报创建国家、省级生态自然保护区,扩大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规模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组织专人进行调研。现答复如下:
就您建议的“子午岭自然保护区、环境脆弱区应开辟无人区,区内居民整体搬迁”问题,我市于2019年10月按照国家、省相关文件精神,启动了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和整合优化工作。整合优化后,子午岭省级自然保护区整村庄集中居住的居民已全部调出,未调出的均为零散住户,整体搬迁工作尚未启动。我市将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后续工作,妥善有序搬迁退出保护区。按照《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做好自然保护区范围及功能分区优化调整前期有关工作的函》(自然资函〔2020〕71号)精神,对暂不能搬迁的原始居民,可以设立过渡期,过渡期内不能扩大现有建设用地和耕地规模的情况下,允许修缮生产生活以及供水设施,保留生活必需的少量种植、养殖等活动。
就您提出的“扩大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规模”的建议,我市自1999年启动退耕还林还草工程以来,累计完成建设任务520.27万亩,2014—2020年,省上共下达庆阳市退耕还林还草建设任务114.88万亩,其中25度以上坡耕地86.76万亩、严重沙化耕地5万亩、重要水源地15-25度坡耕地23.12万亩。为了扩大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规模,市林草局正在积极申报水源区15-25度坡耕地退耕还林任务,2020年已分解下达退耕还林还草建设任务21.62万亩。今后,我们将继续协调相关部门,积极争取任务,支持将庆阳市等黄河上游水源区15度以上坡耕地全部纳入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实施范围。
以上答复,如有意见,敬请反馈,感谢您对全市林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庆阳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0年9月29
联系单位:庆阳市林业和草原局
联系人:寇志承 杨博尧
电话:8219134 8211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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