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石鼓木材检查站2015年度部门决算及 “三公经费”信息公开的说明
根据市政府办《关于进一步做好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庆政办发〔2013〕226号)和市财政局《关于做好市级部门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庆市财库〔2016〕7号)精神,现将我单位2015年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如下:
一、单位职责
主要职责是负责对运输中的木材、林木产品、野生动植物及期制品和森林植物检疫证进行监督检查,隶属市林业局。
二、机构设置
庆阳市石鼓木材检查站1996年1月成立,核定事业编制5名,实有在职职工5人。
三、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收支情况
2015年总收入48.47万元,上年结转资金1.81万元,财政拨款收入46.66万元。2015年总支出48.2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6.73万元,公用经费11.22万元,结转下年0.23万元。
2.“三公”经费
2015年,我单位无“三公”经费支出。
3.国有资产
截至2015年12月底,我单位国有资产总额46.7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45.96万元,流动资产0.81万元。
四、名词解释
1.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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