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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国营巴家咀林场2015年部门决算和 “三公”经费公开信息说明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9-09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市政府办《关于进一步做好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庆政办发〔2013〕226号)和市财政局《关于做好市级部门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庆市财库〔2016〕7号)精神,现将我单位2015年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如下:
  一、单位职责

  1、贯彻落实上级林业建设的方针、政策及有关规定,研究制定全场经济发展规划和总体思路。

  2、负责全场职工思想教育、基层组织建设、人事管理、计划生育、文教卫生等方面工作。

  3、负责全场财务预算的编制、计划、资金管理、财务运行等方面工作。

  4、负责全场天保、三北、公益林建设等重点生态工程的规划设计与实施,管理森林资源档案。

  5、负责全场森林资源管护、林地管理、野生动植物保护、安全生产、林政执法、封山禁牧、林木病虫害防治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

  6、负责拟定全场中长期发展规划,呈报林业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工作。

  二、机构设置

  巴家咀林场,内设生产办公室、人秘办公室、管护办公室和财务办公室,共核定全额事业编制30名,截至2015年12月底,我局正式在职职工28人,其中:正科级干部2名,副科级干部1人,科员1人,工勤人员16人,专业技术人员8人,退休人员12人,遗属供养人员2名。
  三、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收支情况
  2015年总收入514.61万元,其中:上年结转5.68万元,当年财政拨款收入470.78万元,当年上级补助收入30万元,其他收入8.15万元。2015年总支出508.14万元,其中人员工资支出325.11万元,公用经费支出28.14万元,项目支出154.89万元。结转下年6.46万元。

  2.“三公”经费
  2015年,我单位认真执行厉行勤俭节约有关规定,切实压减“三公”经费支出,全年“三公”经费实际支出4.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6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无因公出国(境)费和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核定公务农用车编制1辆,实有公务农用车1辆。

  3.国有资产
  截至2015年12月底,我单位国有资产总额1121.8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32.21万元,流动资产40.26万元,在建工程1049.39万元。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3.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9.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附件:庆阳市国营巴家咀林场2015年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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