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林业科学研究所2015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的说明
根据市政府办《关于进一步做好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庆政办发〔2013〕226号)和市财政局《关于做好市级部门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庆市财库〔2016〕7号)精神,现将我单位2015年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如下:
一、 单位职责
承担开展林业科学基础应用和开发应用研究,为全市生态环境建设和林业生产提供技术支撑和技术储备;引进国内外林业科研的新成果、新技术、新产品,进行组装配套、试验示范,对科研成果进行开发和大面积推广应用,促进成果转化,提高林业科学技术的覆盖率;进行林业科学技术培训、宣传和社会
化咨询服务;搜集掌握林业科技信息和新动态,为全市林果业生产的宏观决策提供科学依据等职能。
二、机构设置
庆阳市林业科学研究所成立于1975年,为县级公益性事业单位,内设五室两站,分别为办公室、科技开发室、业务研究室、技术推广室、情报资料室、肖金科研站、王湾科研站,核定编制51人。截止2015年12月底,我所现有在职人员54人,其中:管理人员12人,专业技术人员35人,工勤人员7人。退休人员27人。
三、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财务收支情况
2015年总收入708.62万元,其中:上年项目结转资金8.72万元。 当年财政拨款收入708.62万元,2015年全年总支出705.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2.07万元(工资福利支出397.1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3.3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55.72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5.9万元)。项目支83.62万元。结转下年项目资金11.65元。
2、“三公”经费
2015年,我单位认真执行厉行勤俭节约有关规定,切实压减“三公”经费支出,全年实际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79万元,核定公务用车编制3辆,实有公务用车2辆。
3、国有资产
一、 单位职责
承担开展林业科学基础应用和开发应用研究,为全市生态环境建设和林业生产提供技术支撑和技术储备;引进国内外林业科研的新成果、新技术、新产品,进行组装配套、试验示范,对科研成果进行开发和大面积推广应用,促进成果转化,提高林业科学技术的覆盖率;进行林业科学技术培训、宣传和社会
化咨询服务;搜集掌握林业科技信息和新动态,为全市林果业生产的宏观决策提供科学依据等职能。
二、机构设置
庆阳市林业科学研究所成立于1975年,为县级公益性事业单位,内设五室两站,分别为办公室、科技开发室、业务研究室、技术推广室、情报资料室、肖金科研站、王湾科研站,核定编制51人。截止2015年12月底,我所现有在职人员54人,其中:管理人员12人,专业技术人员35人,工勤人员7人。退休人员27人。
三、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财务收支情况
2015年总收入708.62万元,其中:上年项目结转资金8.72万元。 当年财政拨款收入708.62万元,2015年全年总支出705.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2.07万元(工资福利支出397.1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3.3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55.72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5.9万元)。项目支83.62万元。结转下年项目资金11.65元。
2、“三公”经费
2015年,我单位认真执行厉行勤俭节约有关规定,切实压减“三公”经费支出,全年实际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79万元,核定公务用车编制3辆,实有公务用车2辆。
3、国有资产
截至2015年12月底,我单位国有资产总额370.3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350.32万元,流动资产20.03万元。
四、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费。
附:庆阳市林业科学研究所2015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表点击打开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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