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经济林木工作管理站2015年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 公开信息说明
根据市政府办《关于进一步做好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庆政办发〔2013〕226号)和市财政局《关于做好市级部门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庆市财库〔2016〕7号)精神,现将我单位2015年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如下:
一、单位职责
1.承担主管全市经济林生产,研究拟定全市经济林生产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指导县区经济林木工作。
3.负责组织全市经济林生产的检查、验收、考核评比、经验交流和表彰活动。
4.指导全市经济林品种合理布局,负责经济林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工作。
5.组织开展经济林技术培训工作。
6.掌握产、供、销等方面的动态,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技术服务和信息服务。
7.负责“庆阳苹果”地理标志保护和证明商标的使用管理工作。
8.负责经济林项目实施、验收等工作。
9.负责庆阳市园艺农果学会、庆阳市苹果产业协会、庆阳市杏产业协会业务工作等职能。
二、机构设置
庆阳市经济林木站是市编委于2002年7月10日批准成立的科级事业单位,隶属市林业局。核定事业编制6名,截至2015年12月底,我单位正式在职职工10人,退休1名。按职称分高级工程师2人、工程师4人,助工4人。
三、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收支情况
2015年总收入223.1万元,其中:上年结转85.48万元,当年财政拨款收入92.61万元,其他收入45万元。2015年总支出165.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1.42万元,项目支出43.84万元,结转下年57.84万元。
2.“三公”经费
2015年,我单位认真执行厉行勤俭节约有关规定,切实压减“三公”经费支出,全年“三公”经费实际支出3.3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91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4500元,无因公出国(境)费和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核定公务用车编制1辆,实有公务用车1辆。
3.国有资产
一、单位职责
1.承担主管全市经济林生产,研究拟定全市经济林生产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指导县区经济林木工作。
3.负责组织全市经济林生产的检查、验收、考核评比、经验交流和表彰活动。
4.指导全市经济林品种合理布局,负责经济林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工作。
5.组织开展经济林技术培训工作。
6.掌握产、供、销等方面的动态,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技术服务和信息服务。
7.负责“庆阳苹果”地理标志保护和证明商标的使用管理工作。
8.负责经济林项目实施、验收等工作。
9.负责庆阳市园艺农果学会、庆阳市苹果产业协会、庆阳市杏产业协会业务工作等职能。
二、机构设置
庆阳市经济林木站是市编委于2002年7月10日批准成立的科级事业单位,隶属市林业局。核定事业编制6名,截至2015年12月底,我单位正式在职职工10人,退休1名。按职称分高级工程师2人、工程师4人,助工4人。
三、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收支情况
2015年总收入223.1万元,其中:上年结转85.48万元,当年财政拨款收入92.61万元,其他收入45万元。2015年总支出165.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1.42万元,项目支出43.84万元,结转下年57.84万元。
2.“三公”经费
2015年,我单位认真执行厉行勤俭节约有关规定,切实压减“三公”经费支出,全年“三公”经费实际支出3.3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91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4500元,无因公出国(境)费和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核定公务用车编制1辆,实有公务用车1辆。
3.国有资产
截至2015年12月底,单位国有资产总额39.2万元。
四、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费。
附:庆阳市经济林木工作管理站2015年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 公开表点击打开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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