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林业局关于市直林业系统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的说明
一、市林业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林业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负责拟定林业建设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拟定相关地方性标准、规程并监督实施。
2.负责系统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系统直属单位干部职工队伍建设与管理。
3.负责全市造林绿化工作、林业产业发展工作、森林资源保护工作、荒漠化防治工作、林业改革工作、森林防火工作。
4.负责编制全市林业资金预算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国有林场资产管理工作;监督管理中央、省和市级林业资金使用;管理市级林业国有资产;负责初审、呈报市级林业规划和年度计划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
5.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承担林区禁种铲毒工作,协调、督办森林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指导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稳定工作。
6.组织、指导全市林业建设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工作,负责林业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
7.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人员情况
市直林业系统共有预算单位48个,其中:正县级行政单位1个,为市林业局;副县级行政单位1个,为市森林公安局;正县级事业单位5个,为华池、合水、湘乐、正宁林业总场和市林科所;正科级事业单位41个,为市林木种苗管理站、市林木病虫检疫防治站、市经济林木工作管理站、市林业生态环境调查规划院、9个木材检查站、中湾林科所和27个市直国有林场。市直林业系统总编制人数2357人,其中:行政编制122人,事业编制2230人,工勤编制5人;2016年底实有在职人员2284人,其中行政119人,参公14人,事业2147人,工勤4人。
三、2017年预算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指标34222.8万元,比2016年增加27.19%。其中:人员经费29352.9万元,公用经费2854.9万元,项目支出2015万元。
1、人员经费29352.9万元,比2016年增加6625.65万元,增长29.15%。
2、公用经费2854.9万元,比2016年增加472.45万元,增长19.83%。
3、项目支出2015万元,比2016年增加218.4万元,增长12.15%。
四、“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7年市直林业系统“三公经费”预算总额330.16万元,与2016年相比下降4.15%。其中:业务接待费51.66万元,比2016年下降6.07%;公务用车运行费278.5万元,比2016年下降3.78%;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因公出国(境)费未做预算。
五、政府采购计划情况
2017年市直林业部门政府采购预算5736.6万元,主要为造林工程项目、林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设备购置等项目政府采购计划。
六、部门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2017年市级财政共安排项目支出预算2015万元,计划全部开展绩效评价。其中:
1、2017年宜林荒山培育林木种苗产业扶持项目1000万元,完成苗林结合培育100万亩。
2、森林植被恢复和林地林木补偿项目170万元,完成植被恢复造林5130亩及油松育苗50万袋。
3、市直国有林场专项补助200万元,完成9个单位供暖、排污、防火物资库及场站基础设施建设和维修。
4、优良乡土树种普查与保护项目30万元,用于全市优良乡土树种普查与保护。
5、木材检查站专项补助30万元,完成4个木材检查站供水、供电、供暖、网络等设施建设。
6、森林公安专项补助126万元,完成基层派出所“五小工程”和“金盾”网建设、警用服装和装备购置、野生动物保护。
7、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专项补助30万元,用于松梢螟、果梢斑螟及鼠兔害监测及防治。
8、林业科研专项补助50万元,完成视频监控系统及会议室LED安装、科研基地管理和建设等。
9、其他项目管理经费和工作经费379万元,用于森林防火、林业重点工程管理和检查验收、子午岭林区居委会工作经费、森林资源调查、林业项目作业设计调查与编制、森林覆盖率增长目标考核、森林公安办案、名优经济林品种保护、林木种苗质量监督检验等。
庆阳市林业局
2017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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