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庆阳市自然保护地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庆阳市林业局 庆阳市环境保护局 庆阳市国土资源局 庆阳市农牧局 庆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庆阳市水务局 庆阳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关于印发《庆阳市自然保护地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人民政府,各林管分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省林业厅关于开展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大检查工作的部署要求,全面抓好我市自然保护地各项管理,市林业局等部门制定了《庆阳市自然保护地大检查工作方案》,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庆阳市自然保护地大检查工作方案
庆阳市环境保护局 庆阳市国土资源局
庆阳市农牧局 庆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庆阳市水务局 庆阳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庆阳市林业局
2018年8月2日
庆阳市自然保护地大检查工作方案
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全国自然保护地大检查的通知》(办护字〔2018〕83号)、甘肃省林业厅大检查工作方案(甘林护函〔2018〕537号)和市政府统一安排,结合我市自然保护地实际,依据有关自然保护地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近三年来省、市制定出台的有关自然保护区问题整改方案等,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行、重整改、见实效”的要求,在全市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开展一次全面大检查,摸清各类自然保护地底数,查找管理方面的薄弱环节,系统排查和整治各类自然保护地内自然资源的违法违规情况,切实加强自然生态系统原真性、完整性、系统性保护,为建设美丽和谐庆阳提供强大支撑。
二、检查范围
检查范围为全市各类自然保护地,主要包括甘肃子午岭省级自然保护区、庆城县周祖陵国家森林公园、甘肃子午岭国家森林公园、庆阳市巴家咀、环县老爷山、华池县双塔、合水县夏家沟、镇原县潜夫山5个省级森林公园及环县国家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名单见附件9、10、11 )。
三、检查内容
(一)中央领导同志批示处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近年来被媒体曝光或群众举报的自然保护地违法违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处理情况。
(二)违法违规侵占自然保护地的土地活动,包括开发房地产,探矿采矿,采石挖沙,破坏森林,湿地和野生动物资源,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内旅游开发和水电开发以及水土保持违法行为等。
(三)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自然保护区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63号)等文件相关要求的落实情况,重点对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设立、确界立标情况进行检查。
(四)摸清自然保护地底数、现状数据,包括批复情况、管理机构、四至边界、规划图件、建设情况、各类自然保护地交叉重叠情况等。
四、检查方式
(一)全市各类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要按照检查内容进行全面自查,有关单位要密切配合,按时完成自查工作任务,并上报自查情况。市林业局等部门将根据县级自查进行核查。省林业厅将会同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驻西安专员办进行抽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根据各地大检查情况组织实地督导检查。
(二)此次检查以自然保护区管理分局、森林公园管理机构和环县国家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管理机构为单位,对自查出的问题,逐项逐类列出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按历史脉络和问题项目类型列明历史问题、民生问题、开发问题,分别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责任、时限、及下一步解决方案,上报市林业局。
五、时间安排
(一)2018年8月1日—8月10日,全市各类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完成自查,填报自然保护地问题及整改情况表和自然保护地情况调查表,完成自查情况报告、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在单位内部公布,接受职工群众监督。公示结束,经当地县政府审核确认后,于2018年8月10日前上报市林业局国有林场管理科(包括正式文件和电子文档)。
(二)2018年8月20日—9月30日,迎接省林业厅、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驻西安专员办的省级检查和联合抽查。
(三)2018年10月1日—12月31日,迎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实地督导。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确保我市自然保护地大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庆阳市自然保护地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统筹部署全市各类保护地大检查工作,协调解决有关问题,督促工作进展,完成大检查工作任务。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林业局,具体负责大检查专项行动的日常工作。各县、林管分局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负责本辖区、本单位各类保护地的大检查工作。要固定人员设立专门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认真安排部署,督促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大检查工作的顺利推进,取得扎实成效。
(二)强化舆论宣传。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对自然保护地大检查专项行动进行广泛宣传,及时报送进展情况、整改成效和好经验、好做法;对违法违规的自然保护地及时进行公开曝光。要设立并对外公布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市林业局的举报电话是:0934-8212046。
(三)建立长效机制。各县、各单位要对自然保护地大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题研究,有针对性的提出保护管理的具体措施,建立健全自然保护地保护管理长效机制,切实落实各级政府的主体责任和保护管理部门的管理责任,坚决遏制自然保护地内可能出现的自然资源破坏问题。
(四)严肃责任追究。要将大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对大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活动要立即采取措施,对违反法律的相关单位和人员,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附件: 1.庆阳市自然保护地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庆阳市自然保护地大检查工作
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赵 明 市林业局局长
副组长:杨永科 市林业局副局长
金晓鹏 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姚建明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徐五平 市农牧局调研员
王 岩 市水务局总工程师
牛军祥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何文钊 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副局长
成 员: 李华峰 子午岭林业管理局华池分局局长
樊旺吉 子午岭林业管理局合水分局局长
董百赟 子午岭林业管理局宁县分局局长
刘宝汉 子午岭林业管理局正宁分局局长
高海峰 市森林公安局局长
徐进巍 市林业局资源科科长
赵亚平 市林业局植树造林科科长
范怀帧 市林业局政策法规科科长
巩拴祥 市林业局林场管理科科长
杜芬芬 市林业规划院院长
王平文 市巴家咀林场场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林业局。主要职责是:负责大检查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和日常工作,确保按期完成大检查各项目标任务。
办公室主任由市林业局副局长杨永科兼任,领导小组各组成单位要尽快确定具体负责人,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日常工作的联系沟通。
庆阳市林业局办公室 2018年8月2日印发
共印30份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