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成立林下经济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的通知
庆阳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成立林下经济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的通知
庆林发〔2023〕137号
各县(区)林业和草原局,各林管分局、局直有关单位,局机关有关科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省林草局关于进一步加快林下经济产业发展的要求,持续推进林业产业结构调整,不断提高林地综合效益,实现林业增效、农民增收,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经研究,决定成立庆阳市林业和草原局林下经济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庆阳市林业和草原局林下经济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李华峰 市林草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副组长:杨金亭 市林草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路 涛 市林草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何志华 市林业科学研究所党委书记、所长
蔡 振 市林草局规划财务科科长
蔺建峰 市林草局森林资源管理科科长
范怀桢 市林草局草原和湿地管理科科长
寇志承 市林草局自然保护地管理科科长
巩拴祥 市林草局国有林场和种苗管理科科长
李步儒 市林草局科技信息科科长
朱焕琴 市林草局改革发展科科长
杨博尧 市退耕办主任
畅 杰 甘肃子午岭国家森林公园管理中心主任
刘向鸿 市林木种苗管理站站长
郭小丽 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站站长
吕立君 市林业和草原科学技术推广站站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林草局改革发展科,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改革发展科科长朱焕琴担任。
主要职责:深入贯彻落实省林草局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林下经济发展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研究制定加快推进林下经济产业发展政策性文件,积极争取和推动有关扶持政策及资金落实,统筹推进全市林下经济发展相关工作任务,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督促各县区林草局、各林管分局、局直有关单位林下经济产业发展各项工作任务全面落实。
二、重点工作及职责分工
(一)《庆阳市加快林下经济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编制工作
责任科室:改革发展科
配合科室(单位):规划财务科、造林绿化科、森林资源管理科、草原和湿地管理科、自然保护地管理科、国有林场和种苗管理科、科技信息科、市退耕办、甘肃子午岭国家森林公园管理中心、市林木种苗管理站、市林业科学研究所等相关科室及单位。
(二)林下经济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争取
责任科室:规划财务科
配合科室:改革发展科
(三)集体林地林下经济产业发展
1、林下种植。以林药、林菌、林果、林苗、林草、林花等模式发展林下经济产业。
责任科室:改革发展科(林下药菌果类等种植)、草原和湿地管理科(林下种草)、国有林场和种苗管理科(林木种苗、花卉种植)、市退耕办(利用退耕还林地开展经济林和木本药材种植)
2、林下养殖。以林禽、林畜、林蜂、林渔、林下特种养殖等模式发展林下经济产业。
责任科室:改革发展科(林下禽畜蜂鱼类等养殖)、森林资源管理科(野生动物人工驯养和繁育)
3、林产品采集加工。以山野菜、野果、野生菌类等的采集和初加工活动发展林下经济。
责任科室:改革发展科
配合单位:市林业和草原科学技术推广站(林产品质量检测)
4、森林景观利用。在集体林地上从事的森林康养、森林人家、林家乐、农家乐等森林景观利用发展林下经济产业。
责任科室:改革发展科
配合科室:森林资源管理科(林地占用)
(四)国有林区林下经济产业
1、在国有林区内从事林下种植、林下养殖、林产品采集加工、森林景观利用等模式发展林下经济产业。
责任科室:国有林场和种苗管理科
配合科室:改革发展科(林下药菌果类等种植)、草原和湿地管理科(林下种草)
2、在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内从事林下种植、林下养殖、林产品采集加工、森林景观利用等模式发展林下经济产业。
责任科室(单位):自然保护地管理科、甘肃子午岭国家森林公园管理中心
(五)林下经济科技支撑
为林下种植、林下养殖、林产品采集加工、森林景观利用等林下经济产业提供科技服务及模式推广。
责任科室:科技信息科
配合科室(单位):改革发展科(林下药菌果类等种植)、草原和湿地管理科(林下种草)、国有林场和种苗管理科(林木种苗、花卉种植)、市退耕办(利用退耕还林地开展经济林和木本药材种植)、市林业科学研究所、市林业和草原科学技术推广站、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站、甘肃子午岭国家森林公园管理中心
(六)经营主体培育
林下经济示范点创建,培育以发展林下经济产业为主的国家级和省级林业产业重点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
责任科室:改革发展科
配合科室:草原和湿地管理科(林下种草)、国有林场和种苗管理科(林木种苗、花卉种植)
庆阳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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