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全面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庆阳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全面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庆林发〔2020〕596号
各林管分局、市林科所,局直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根据12月30日省疫情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和全市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防控办关于全面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甘疫防明电〔2020〕15号)《市防控办关于在公共场所坚持戴口罩的通知》(庆疫联防办发〔2020〕54号)《市防控办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新冠疫情防控工作通告》(第12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现就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宣传,提高思想认识
元旦春节(简称“两节”)期间,人员流动加大,聚集性活动增多,是新冠肺炎疫情高发期。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各单位要切实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毫不松懈、严防死守抓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和“人物同防”工作,坚决防止发生规模性输入和聚集性疫情,持续巩固防控成果。确定专人负责,及时掌握宣传全国疫情动态和高、中风险地区,提示职工及其家属尽可能避免进入高、中风险地区,深入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做到疫情防控知识辖区全覆盖,职工及其家属全知晓,进一步认识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保持高度警惕,决不能有丝毫麻痹大意和侥幸心理,同时紧密结合工作实际,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疫情防控的各项措施落实落细,确保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
二、切实做好职工群众管控工作
一是严格控制聚集性活动的数量和规模。各单位一律取消集体团拜和大型慰问、联欢、聚餐等活动,原则上不举办大型会议、培训、演出等人群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的应严格控制人数和规模,并制定疫情防控方案,严格落实核酸检测、扫码测温、佩戴口罩、场所消费痛风、安全间隔距离等防控措施。各类会议、培训、活动,尽量采取线上方式。
二是加强人员出行管理。加强单位出入境、离庆返庆人员管理,严格落实外出人员向本单位报备制度;引导鼓励职工就地,就近过节,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出行,尽量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确需外出的,注意错峰出行,全程做好个人防护;返庆人员严格落实“实名登记、体温监测、健康码核验、旅居史核查”等要求,主动向所在社区(村组)、单位报告境外、国内中高风险区旅居史等情况,配合相关机构做好排查、集中隔离或居家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工作。由于瞒报造成不良后果的,追究法律责任。
三是严格落实日常防控措施。加强职工健康监测,完善相应设施设备,提供防疫防护用品,加强办公场所、公租房、职工宿舍、家属住宅区防控管理工作,确定专人负责,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和重点场所、关键部位消毒通风。提倡“两节”期间减少走亲访友活动,提倡网络拜年,个人家庭聚餐最好控制在10人以下,尽量不要前往人员密集场所,尤其是封闭场所。强化个人防护,养成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一米线”、分餐制、用公筷公勺公夹等良好卫生习惯,倡导健康生活方式。选购冷冻食品应到正规超市或市场,选购时应戴一次性塑料手套,避免直接接触,购买后及时洗手,加工时注意生熟分开、煮熟煮透,加工后对案板、刀具等相关物品清洗消毒。职工或家属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时,及时送诊就医。
四是各林管分局要加强林区内野生动物巡查保护力度。在摸排调查、掌握野生动物分布和活动规律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一线巡护监测覆盖范围。配合森林公安机关清除网、套等各类非法猎捕工具,坚决遏制乱捕滥捕野生动物现象;配合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大对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市场经营、网络销售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形成监管合力。
三、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责任
各单位认清“两节”期间疫情防控严峻形势,坚决压紧压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进一步健全完善“两节”期间疫情防控管理制度和应急处置流程。对因单位和个人原因造成疫情防控不良后果的,将严肃追究问责。要坚持问题导向、目的导向、结果导向相统一,对防控漏洞再排查,对防控重点再加固,对防控要求再落实,牢固树立疫情防控底线思维。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毫不放松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
庆阳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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