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宁县分局机关公租房增加消防设施的批复
庆阳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宁县分局机关公租房增加消防设施的批复
庆林发〔2020〕528号
宁县林管分局:
你局《关于增加机关公共租赁住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消防工程的请示》(宁林发〔2020〕223号)收悉。经市林草局2020年11月27日局务会研究,同意机关公租房增加消防及配套设施,现批复如下:
一、消防工程
1、消火栓内增加报警按钮25个,型号为kvv-6*1.5控制电缆132.46米、型号NH-RVS-2*1.5双绞线缆132.46米、型号BV4*2.5配线224.92米、型号BV4*1.5配线1583.6米,SC25配管632.05米;
2、增加室外消火栓DN150钢管92米、型号为kvv-6*1.5室外消火拴至消控室、消控室至水泵房控制电缆414米米、型号NH-RVS-2*1.5双绞线缆414米、SC25配管828米;
3、塑料线槽59米,水泵出水口增加DN150三通2个。
二、建筑与安装工程
1、拆除金属门12.6平方米,安装乙级防火门12.6平方米;
2、屋面水箱间地面增加防水46.3平方米;
3、室内墙面开槽120米,室外混凝土路面开槽54.5米。
三、工程概算及资金来源:工程总费用12.67万元。其中修复工程9.96万元,建筑及安装工程2.71万元。资金来源为单位自筹。
你局要加强项目实施管理,按照批复增加的建设内容,抓紧组织实施,严把工程质量,加快建设进度,及早完成任务。
庆阳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0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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