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废止 1部规范性文件的公示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野生动物保护领域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函〔2020〕30号)和《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开展野生动物保护等领域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甘人大常办发〔2020〕16号)精神,对涉及我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根据清理要求,决定废止《甘肃省林业厅关于发布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禁猎期的公告》(甘林护函〔2017〕119号),现予以公示。
甘肃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0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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