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庆阳市林业和草原局
关于印发《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
方案》的通知
庆林发〔2020〕204号
各县(区)林草局,各林管分局,局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国家、省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总体部署,我局制定了《庆阳市林业和草原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庆阳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0年6月15日
庆阳市林业和草原局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从根本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庆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庆阳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庆市安委发〔2020〕6号)和庆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3项专题实施方案、9项专项实施方案,以及省林业和草原局有关通知要求,结合我市行业自身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和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各项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深化源头治理,完善工作机制,积极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不断提高全市林草系统安全生产整体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切实整治落实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政治责任不到位、树立新发展理念不到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不到位,以及隐患排查不全面、不深入、不扎实等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力争消除一批重大安全隐患,形成一批制度成果;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的单位和个人,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排查出的主要隐患清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进一步理顺和完善各项应急处置预案、工作机制、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事故预防制度,推进林草系统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治理能力,增强干部职工安全生产意识,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整体水平,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
三、整治重点
全市林草系统突出抓好以下十个方面问题整治: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整治措施:各单位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作为重要内容,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集体学习等安排专题学习,加深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批示指示精神的理解认识,积极组织观看应急管理部制作的《生命重于泰山》专题片,分级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培训,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进一步提高林草行业各级干部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和监管能力,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增强风险意识,坚决扛起安全生产的政治责任,认真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督促完成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和重点任务落实,分析研判安全生产形势,梳理存在问题,形成问题台账,制定整治方案,落实整改责任。
(二)逐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整治措施:各单位要严格贯彻落实《甘肃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实施细则》《庆阳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力戒应付了事、强凑会议、口头重视批示而行动迟缓等作风飘浮的问题发生。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增强安全监管的担当意识,完善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加快推动林草行业领域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消除监管盲区;各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甘肃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甘肃省人民政府令第133号)要求,落实组织机构、规章制度、物质保障、教育培训、安全管理、事故报告、应急救援等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整治措施:各单位要强力推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不断建立健全常态化、专业化的安全隐患排查机制制度,切实做到做到层层排查、处处排查、时时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逐一复查,建立台账,明确措施,立即整改。按照“双重交办、双重督办”要求,对今年以来林草系统组织开展的各类专项行动隐患排查情况进行“回头看”,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隐患排查整治的主体责任,鼓励社会公众举报身边安全隐患,及时核查处置举报事项。对隐患排查不深入不全面、对风险隐患视而不见、安全整治走形式等问题要严肃处理,确保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取得实效。
(四)森林草原火灾防控。整治措施:各单位要强化责任担当,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确保不发生重大森林草原火灾。一要加强野外火源管控。切实把管住人为火源作为第一要务,进一步压实火源管控责任,着重治理好农事用火、祭祀用火、生产用火及重点区域用火,严厉打击各种违法野外用火活动。二要推进隐患排查整治。针对当地火灾易发多发地方,分析研判火灾防控形势,及时摸排辖区内重点火患区域,切实加大对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国有林场等关键区域排查整治力度,自查主体责任、火源管控等工作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健全工作台账,跟踪督促整改。着力推进重点区域可燃物清理,努力降低火灾风险。三要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制定完善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或办法,加强扑火人员技术培训和实地演练,提升处置森林草原火灾的应变能力。积极争取森林草原防火项目和财力支持,着力改善防火基础条件。四要强化防火宣传教育。采取一切手段,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微信平台等各类媒介媒体资源,广泛宣传森林草原防灭火和安全生产常识,深入林区林场、自然保护区、乡村、学校、农牧业点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旨在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防火安全意识。五要注重联防联控建设,各国营林场、森林公园等重点森林草原区要加强与周边防火单位密切联系,协同联合开展防火宣传、管控行动,全面推进各项措施落实。六要严格执行领导值班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履职尽责,加强值班值守;严格落实“有火必报、报扑同步、归口上报”的要求和2小时核查反馈信息报告制度,坚决杜绝瞒报、迟报、漏报问题发生,对责任落实不到位,信息报送迟缓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通报批评或追究责任。
(五)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整治措施:一要认真落实《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配合公安、市场监管等执法部门严厉打击各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行为。二要做好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突发陆生野生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宣传落实工作,抓紧完善突发陆生野生动物疫情应急预案配套制度体系。三要加强重点地区、重点时节、重点疫病监测预警,切实维护生态环境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
(六)林草有害生物防治。整治措施:一要认真落实林草行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责任制度和区域联防联控制度,加强林草有害生物监测预警,抓好重点区域、重点时期有害生物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源头监管,防止外来有害生物入侵。二要做好林业植物检疫登记管理、产地检疫、调运检疫和复检工作,掌握林业植物及其产品来源、类型、数量,提升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处置水平。三要认真落实松材线虫病、美国白蛾、草原蝗虫等重点病虫害防控措施,及时发现、处置和控制灾害蔓延,确保生态环境和林草资源安全。四要继续加强西峰、正宁2个国家级林业有害生物测报点和环县、华池2个国家级草原监测点及1个省级草原监测点建设,建成7个省级林业有害生物测报点,进一步提高林草病虫害监测预警能力。
(七)林区道路交通安全防范。整治措施:一要充分认识林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开展林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加强巡查力度,强化责任落实,及时发现隐患,着力解决突出问题。二要及时掌握气象信息,在雨雪、强风、大雾、高温、冰冻、沙尘暴等恶劣天气来临前,充分利用微信、短信、广播、交通标识牌提醒驾驶员安全谨慎行车,同时在弯路、坡道、交叉路口、桥梁、隧道事故易发地段设置醒目警示标识,安装防护装置。三要健全完善单位车辆管理制度,加强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严禁超员超载超速、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和无证无照驾驶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文明安全行车。四要加强对林区道路、桥涵等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修缮加固,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保障车辆出行畅通无阻。
(八)林草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整治措施:一要按照《安全生产法》和《消防法》等法律法规,逐级落实消防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管理责任和林业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二要对管网线路、用电设施、电器设备、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等可能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地方,全面彻底进行排查,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三要定期对干部职工群众宣传消防知识,组织有关人员开展消防培训演练,尤其对流动务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和岗位应急技能培训。四要做好日常消防应急物资储备,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
(九)林区防汛工作。整治措施:一要做好汛前检查排查。汛期来临前对林区办公用房、住房、厂房、场地、工棚、湿地、塘坝、森林旅游景点设施等进行除险加固、清淤疏通和警示提醒,落实防汛责任。二要在易发生山洪、泥石流、山体滑坡等危险地段进行重点巡查并设立明显警示标志,划定警戒区域,充分尽到提醒责任。要加强对管辖区域供电、供水、通讯、交通等基础设施的防汛抢险措施进行检查,确保汛期职工群众日常生活不受影响。三要严管野外施工作业,在遭遇雷雨、大风等极端恶劣天气时,要停止一切外业工作,并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劝阻游客在林区内游玩;非特殊情况,单位不得要求管护人员外出巡护。四要根据气象应急等部门发布的灾害天气预警,提前做好避险和紧急疏散,落实应急救援队伍,准备充分的救险物资和抢救装备,确保反应迅速、指挥得力、处置及时、救援有效,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十)危险化学品管理。整治措施:当前,正值疫情防控的特殊阶段,各单位要加强办公场所和工作人员的消毒工作,对消毒区域必须通风通气。要切实加强危化品的管理,尤其对灭火弹、农药、消毒液、化学试剂和汽柴油等要建立台账,详细记载;对使用人员必须岗前培训,规范操作,严防不安全事故发生。
四、时间安排
从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6月至7月上旬)。各县区林草局、局直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责任制要求,结合各自实际,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内容,细化工作措施,逐级落实责任,广泛宣传发动,对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二)自查整治阶段(2020年7月中旬至12月)。要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全面整治政治站位不高、底线思维红线意识不强、安全责任缺位、隐患排查不力等问题,全面排查安全风险隐患,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梳理问题,建立台帐,确保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取得初步成果。
(三)集中整治阶段(2021年)。在各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方式进行明查暗访,以随机抽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形式,深入开展督导检查和问题隐患整改情况“回头看”,通过集中督促整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自改长效机制,全面提升林草系统安全生产水平。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要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及时总结分析,大力推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经验做法,及时形成并推广制度性成果。
各单位要紧密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及时对重点任务进行分解落实,并于相应年度12月5日前报送当年度工作情况报告;2022年12月5日前,各单位要对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行全面评估,形成总结报告上报。所有材料报送市林草局火灾预防科。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各县区林草局,局直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必要举措,是稳定安全生产形势、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扎实做好集中整治各项工作,全力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精心组织安排部署。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领导同志要亲自研究安全生产重大问题,亲自安排部署专项整治工作,亲自进行督促落实;分管领导要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对林草系统专项整治情况的督查检查,在抓落实上狠下功夫,切实解决实际问题。
(三)加大督促整改力度。要坚持立查立改、边查边改,做到排查整改、督查检查贯穿集中整治全过程。要坚持标本兼治,着力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自改的长效防控机制,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预防控制体系,运用制度威力应对风险挑战冲击。
(四)严肃问责强化考核。要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提醒等手段加强督查检查,开展明查暗访,把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林草系统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和干部绩效考核。对领导责任不落实、集中整治推动不力、监管走形式等问题,要依法依规依纪严肃问责。对工作不落实、自查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通报曝光,对严重失职失责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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