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林业和草原局 关于报送2019年度林业(农口)工程专业 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庆林发〔2019〕413号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林业和草原局,局直各单位,有关企业:
根据省林草局《关于2019年林业(农口)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甘林人函〔2019〕603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19年度全市林业(农口)工程专业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现就报送材料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对象
全市林草系统及相关企业申报林业(农口)工程专业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二、评审依据
按照《甘肃省林业(农口)工程专业职称评价条件标准(试行)》(甘人社通〔2019〕326号)执行。
三、申报方式
(一)申报方式
2019年工程专业职称评审工作实行网上申报、网上审查、网上评审、发证、查询,并启用电子证书。专业技术人才可通过使用“甘肃省职称申报评审系统”进行申报(网址:http://)。申报人申报、单位审核的具体操作程序请按照《关于“甘肃省职称申报评审管理信息系统”上线运行的通知》(甘职改办〔2018〕23号)、《关于做好2019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甘人社明电〔2019〕90号)有关要求进行。
非公企业实行材料预审,预审通过后进行网上申报。
(二)审核时间
从9月20日起至10月10日止,逾期不再受理。
(三)审核要求
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要按照资格条件和申报要求对申报人所填信息及上传佐证材料逐项审查,对申报人员的品德、能力、业绩考核评估,严把推荐关,确保所填内容真实准确,及时完成网上审核工作。对不符合申报条件或不符合申报要求的,注明存在问题及时退回。凡不符合程序,材料不全,不合标准者,不予受理;对弄虚作假或举报核实确有问题的,取消申报资格并列入“黑名单”。
(四)岗位
在完成事业单位设岗并核定空岗的前提下,方可申报评审材料。实行竞聘上岗的单位差额推荐,差额比例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未实行竞聘上岗的单位等额推荐。
四、公示
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公示工作的通知》(甘人职〔2016〕44号)文件精神,确保用人单位在向外推荐前和评委会评审通过后的“前后公示”制度落实。推荐上报前的公示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主要公示本单位岗位总数及空岗数额、推荐上报的人员名单,被推荐人员的基本情况、基本条件、任现职以来的业绩条件等。用人单位公示情况与推荐材料一同上报。评审结束后,评委会负责对评审通过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五、材料报送及要求
(一)被推荐人所在单位材料
1、推荐文件2份。县区职改办或主管部门上报的推荐文件(破格晋升人员单独推荐),内容主要为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政治思想、工作态度、学术水平、技术能力和业绩贡献;。
2、公示材料复印件及结果报告2份;
3、《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
4、《庆阳市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审核表》。
(二)个人材料
1、个人业务工作总结2份。内容主要为个人专业技术基本情况、任现职以来所承担的技术工作及达到晋升条件情况和今后专业技术工作设想等,字数2000字以上。
2、专业身份材料。学历证书(提供复印件,2003年以前的毕业证和军队院校、党校等无法在网上查询的学历、学位信息,仍需提供原件)、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表(文件)、近5年来年度考核表、继续教育证书、完成继续教育任务书。
3、业绩成果材料。任低一级职务以来,论文、著作、成果鉴定报告、获奖证书(文件)、专业技术荣誉称号证书(文件)、学术团体任职证书(文件)以及其他主要业绩证明材料。
专业身份材料和业绩成果材料提交原件和复印件各1套,复印件装订成册(排序与填写的材料顺序相一致),并附目录,封面注明“××同志评审××专业身份、业绩成果材料”。
4、评审表格
(1)《甘肃省职称任职资格审批表》(A4打印,一式3份);
(2)《甘肃省申报职称任职资格评审简表》(A4打印,一式35份);
(3)《庆阳市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审核表》;
(4)《申报职称任职资格业绩汇总审批表》(主管部门汇总填写,A3打印,附电子版)
表格为简化后新表格,请填报人员到市林业和草原局网站下载填报。同时,请申报人员提供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随职称申报材料一同上报。
六、有关要求
(一)申报的任职资格材料由市林业和草原局初审,市职改办复审,通过后提交庆阳市工程系列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
(二)根据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甘办发〔2017〕81号),对在职称评审中查实的学术、业绩、经历造假等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制”。职称申报人员要签订诚信承诺责任书,在单位公示后,随申报材料一并上报。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情节严重的,由相关部门按规定追究责任。
(三)连续年度考核合格(称职)及其以上间断的,申报当年之前连续3个考核年度必须为合格(称职)及以上。任现职期间,纪检监察部门审查未结束或受处分在处分期内、上年度评审会未通过且本年度未取得新的业绩成果、申报当年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不得申报。
联系人:苟娟娟 联系电话:0934-8213849
庆阳市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
2019年9月4日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