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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庆阳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2019年度工程专业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9-04 浏览次数: 【字体:



庆阳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庆阳市林业和草原局文件

庆市职改办发〔2019〕19号


庆阳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庆阳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2019年度工程专业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林业和草原局,局直各单位,有关企业: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甘人社明电〔2019〕90号)通知要求,为了做好2019年度工程专业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送对象

  全市申报工程专业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二、评审依据

  2019年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材料,要按照各行业新出台任职资格评价条件标准执行。其中:生态环境保护类按《甘肃省工程系列生态环境保护专业职称评价条件标准(试行)》(甘人社通〔2019〕255号)执行;交通运输类按《甘肃省工程系列交通运输工程专业职称评价条件标准(试行)》(甘人社通〔2019〕284号)执行;水利工程类按《甘肃省工程系列水利工程专业职称评价条件标准(试行)》(甘人社通〔2019〕294号)执行;建设工程类按《甘肃省工程系列建设工程专业职称评价条件标准(试行)》(甘人社通〔2019〕306号)执行;林业(农口)工程类按《甘肃省林业(农口)工程专业职称评价条件标准(试行)》(甘人社通〔2019〕326号)执行;工程类按《甘肃省工程系列职称评价条件标准(试行)》(甘人社通〔2019〕322号)执行;

  三、申报方式

  (一)申报方式

  2019年工程专业职称评审工作实行网上申报、网上审查、网上评审、发证、查询,并启用电子证书。专业技术人才可通过使用“甘肃省职称申报评审系统”进行申报(网址:http://)。申报人申报、单位审核的具体操作程序请按照《关于“甘肃省职称申报评审管理信息系统”上线运行的通知》(甘职改办〔2018〕23号)、《关于做好2019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甘人社明电〔2019〕90号)有关要求进行。

  (二)审核时间

  全省范围有效职称评审申报、审核材料,从9月20日起至10月10日止,逾期不再受理。

  (三)审核要求

  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要按照资格条件和申报要求对申报人所填信息及上传佐证材料逐项审查,对申报人员的品德、能力、业绩考核评估,严把推荐关,确保所填内容真实准确,及时完成网上审核工作。对不符合申报条件或不符合申报要求的,注明存在问题及时退回。凡不符合程序,材料不全,不合标准者,不予受理;对弄虚作假或举报核实确有问题的,取消申报资格并列入“黑名单”。

  (四)岗位

  在完成事业单位设岗并核定空岗的前提下,方可申报评审材料。实行竞聘上岗的单位差额推荐,差额比例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未实行竞聘上岗的单位等额推荐。

  四、有关要求

  (一)申报人员资历(资格、聘任时间)、工作年限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全省范围有效职称业绩成果终算时间均为2019年9月30日。

  (二)编内人员须经本单位在空岗数额内推荐,编外聘用人员与编内人员享受同等职称申报的待遇。

  (三)因网上申报工作还在逐步适应过程中,网上资格审查通过人员需准备原始申报材料备查。原始申报材料主要是在系统中上传的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材料、业绩成果和论文、论著材料等的原件,需按顺序整理,列出纸质材料清单。原始材料由下级职改部门按要求统一报送,不得由申报个人报送。

  (四)公示。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公示工作的通知》(甘人职〔2016〕44号)文件精神,确保用人单位在向外推荐前和评委会评审通过后的“前后公示”制度落实。推荐上报前的公示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为推荐上报的人员名单、被推荐人员的基本情况、基本条件、任现职以来的业绩条件等。用人单位公示情况与推荐材料一同上报。评审结束后,评委会负责对评审通过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五)答辩准备。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按照规定参加答辩。答辩人员要按照《关于进一步创新完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答辩测评办法的通知》(甘人职〔2016〕56号)文件要求,准备个人汇报材料,确定1篇申报个人为第一作者或独立发表的本专业学术论文作为答辩论文,并提交5份该论文复印件,封面注明“×××同志答辩论文”。对论文不做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用体现本人专业技术工作业绩和水平的标志性业绩成果代替论文答辩,包括:工程专业高质量的工作总结,科研项目技术报告,技术推广、疑难问题解决等技术总结,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或实施方案,项目验收报告,技术(产品)创新,专利、标准、规程等方面的业绩成果等,符合此条件人员可提供相关材料作为答辩材料,提交5份,封面注明“×××同志答辩材料”。在评委会安排的答辩会上进行能力水平答辩,未进行答辩和答辩不合格的,不进行评委会评审。

  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请及时向有关工程专业技术人员传达,抓紧做好符合条件人员的推荐、评审材料的审核与公示工作,及时上报评审材料,保证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

 

  附件:2019年度工程专业职称评审申报流程及材料内容 

 

  联系人:张庆燕(市人社局)   0934-8681789

  苟娟娟(市林草局)   0934-8213849

 

 

  庆阳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庆阳市林业和草原局

                                     2019年9月4日

 

  附件、申报流程和材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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