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全市松材线虫病疫木检疫执法专项行动的通知
庆林发〔2019〕239号
庆阳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全市松材线虫病疫木检疫执法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县(区)林业和草原局、林管分局:
为进一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松材线虫病预防和除治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2〕5号)精神,认真落实《松材线虫病疫区和疫木管理办法》(林生发〔2018〕117 号)、《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林生发〔2018〕110号),切实加强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强化疫木管理工作,根据《甘肃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全省松材线虫病疫木检疫执法专项行动的通知》(甘林造函〔2019〕359号)要求,市林草局决定开展全市松材线虫病疫木检疫执法专项行动。现将《庆阳市松材线虫病疫木检疫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抓紧安排部署,认真组织实施。
庆阳市林业和草原局
2019年5月30日
庆阳市松材线虫病疫木检疫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强化疫木管理,坚决制止和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调运、加工带疫松木及其制品的行为, 有效遏制林业有害生物的传播蔓延,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根据《甘肃省松材线虫病疫木检疫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结合我市松材线虫病疫木检疫执法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 、行动目的
近年来,我市通过深入开展林业执法和普法工作,有效遏制了松材线虫病等重大外来有害生物入侵,林业法治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为林业改革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但我市林业植物检疫工作仍然存在着法治意识淡薄,依法行政能力不足等问题,个别单位对检疫执法工作重视不够, 监管不到位,执法不到位,不作为、慢作为现象时有发生,检疫执法缺乏有效司法沟通协调机制,存在不会执法、不敢执法等现象。松材线虫病在我市周边陕西等地发生,对全市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带来重大威胁和隐患。通过开展专项行动,深入排查违法违规釆伐、运输、加工经营和使用疫木及其制品行为,查清疫木及其制品来源,消除疫情传播扩散隐患,为推动建立松材线虫病疫木监管长效机制,推进疫木检疫执法行动的常态化、制度化, 营造林木市场遵规守法的良好氛围 。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排查本地松木及其制品情况。各单位要结合春秋两季松材线虫病普查,重点开展针叶林有害生物的监测调查,对枯死松树及时取样鉴定,全面排查辖区内运输、加工、经营和使用本地松木及其制品情况,排查中一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从严从重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涉嫌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深入排查异地调入松木及其制品情况。各单位要深入排查本辖区外调入的松木及其制品情况,重点排查运输、加工、经营、使用电缆盘、光缆盘、托盘、坑木、木质包装箱等松木制品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公路、铁路、电力、通讯、建筑等部门(系统)的工程施工单位。要查清异地调入松木及其制品的来源,登记数量、原产地、生产单位、 联系电话等信息(登记表见附件1),登记表上报至市林草局,抄送市森防站。
在排查过程中,发现从松材线虫病疫区调入的,或者有松材线虫病疑似症状的松木及其制品,要及时进行取样鉴定,无条件鉴定的单位要及时送市、省森防部门进行鉴定;发现引起疫情或者有引起疫情危险的,要依据“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的立案追诉标准进行立案查处,对发现的带疫松木及其制品要在取证、查处后及时销毁。
(三)追踪调查异地调入松木及其制品来源情况。对排查发现的异地调入松木及其制品,要及时开展追踪调查,逐一查清其来源。其中,松木及其制品来源为本省其他市(州)的,由调入地县(区)林草局或林管分局将登记汇总情况上报市林草局(登记汇总表见附件1),由市局上报省林草局,省林草局将责成调出市(州) 逐一开展追踪调查,并查处有关违法违规行为;松木及其制品来源为外省区的,由调入县(区)林草局或林管分局将登记汇总的跨省调运松木及其制品情况报市林草局(登记汇总表见附件2),由市局上报省林草局。同时,松木及其制品来源为外省区(疫区) 的,由市林草局和市森防站负责组织开展追踪调查,并查处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四)构建疫木检疫执法长效机制。各单位要通过本次专项行动,建立健全林草、市场监管、公安、交通运输、住房城乡建设、 通信等部门间检疫执法联动机制,建立完善森防、森林公安、林政等林业草原行业内部机构的联合检疫执法机制,协同、定期开展林业检疫执法行动,要理顺和完善林业检疫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移送等程序,确保违法违规案件得到有效查处。要拓宽违法违规线索的获取渠道,通过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等途径,采取有奖举报等方式,多渠道获取违法违规线索。要推进林业检疫执法常态化、制度化,有效阻截松材线虫病情传播危害。
三、组织领导
为强化对我市松材线虫病疫木检疫执法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市林草局成立了由市林业和草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金亭任组长,造林绿化科科长赵亚平任副组长,局森林资源管理科、市森防站、市森林公安局、各县(区)林业和草原局、各林管分局相关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市松材线虫病疫木检疫执法专项行动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在造林绿化科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造林绿化科科长赵亚平担任,副主任由市森防站站长姜建伟担任,办公室负责协调、部署和指导本次执法专项行动各项具体工作。
四、时间安排
本次专项行动分为动员部署、集中行动、总结整改三个阶段开展,2019年底结束。
(一)动员部署阶段(4-5月)。各县(区)林业和草原局、林管分局根据本通知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专项行动方案,成立松材线虫病疫木检疫执法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明确工作任务和要求,做好动员部署工作,于2019年5月30日前将动员部署情况及专项行动方案报市林草局。
(二)集中行动阶段(6-11月)。全面开展排查和追踪调查工作,8月31日前完成排查和调查任务,各县(区)林业和草原局、林管分局于9月10日前将异地、跨省调入疫木及其制品情况汇总后报我局造林绿化科,并抄送市森防站。
(三)总结整改阶段(12月)。认真总结本次专项行动的经验和做法,分析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深入开展整改工作;研究构建松材线虫病疫木检疫执法长效机制,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疫木检疫执法工作。各单位于12月10日前,将本辖区的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总结、跨省调入松木及其制品追踪调查情况,以及查处的典型案件等情况一并报市林草局。
集中行动阶段,市松材线虫病疫木检疫执法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组成检查组,对重点县(区)、林管分局进行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站在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绿色发展理念的战略高度,积极适应国家机构改革新形势,充分认识本次专项行动的重大意义,切实提高思想认识,精心组织实施,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及时协调解决执法行动中遇到的问题。要组织森林公安、林政、森防等部门的力量,组成专门队伍,开展专项行动,同时,要加强与市场监管、公安,交通运输、通信等相关部门的联系沟通,积极争取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形成合力,统一行动,提高专项行动 的工作成效。要科学制定专项行动方案,做到排查全覆盖,行动规范有序,要加强督导,确保工作质量。对专项行动中组织不力、查处不严、有案不办、推诿扯皮的,市林业和草原局将予以约谈或者通报。
(二)严格检疫执法。要加大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形成震慑力,对查获的重大案件要一抓到底,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立案查处,坚决杜绝违规不究、违法不查、以罚代刑、有案不移等现象。要加强检疫执法人员培训,提高检疫执法水平,做到规范执法、公正执法、 文明执法。松木及其制品的调入和调出地要加强沟通配合,协同开展疫木及其制品来源的追踪调查和违法规行为的查处等工作。
(三)加大宣传力度。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多形式多层次地开展专项行动宣传活动,营造良好氛围。 要不定期地向社会公布专项行动中查办的案件,强化以案说法的作用,提高涉木企业和个人的遵规守法意识。在本次专项行动中,各单位如有问题,请及时向市松材线虫病疫木检疫执法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反馈。
联系人:赵亚平 姜建伟
联系电话:0934-8213759 0934-8356523
传真:0931-8213993
电子邮箱:qyssfz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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