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林业和草原局 关于印发《庆阳市“绿卫2019”森林草原 执法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庆林发〔2019〕139号
各县(区)自然资源局(林业和草原局),各林管分局,局直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及省林草局“绿卫2019”全省打击破坏森林草原执法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扎实开展专项行动,切实保护好森林草原资源,市林业和草原局于4月12日召开了全市森林草原执法专项行动会议,并制定了《庆阳市“绿卫2019”森林草原执法专项行动方案》,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庆阳市林业和草原局
2019年4月16日
庆阳市“绿卫2019”森林草原执法专项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三中全会关于生态资源保护有关精神,大力加强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坚决遏制和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森林草原资源违法行为,省林业和草原局决定2019年4—10月,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绿卫2019”森林草原执法专项行动,现根据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目的
加大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力度,严厉打击各类森林草原资源违法犯罪行为,推进依法治林治草,切实保护森林草原生态资源;推动林业和草原执法监管工作深度融合,形成合力,为巩固和发展林业草原生态文明建设成果,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为建设幸福美好新庆阳保驾护航。
二、执法重点
结合省林草局《关于开展森林资源管理卫片执法及森林督查工作“回头看”的通知》(甘林资函〔2019〕210号)和市林草局《关于全市集中开展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清理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庆林发〔2019〕104号)要求,严厉打击2013年以来非法开垦林地草原、非法占用使用林地草原、非法采集草原野生植物和滥砍盗伐林木等违法破坏森林草原资源行为,特别是对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曾经批示的别墅、高尔夫球场、豪华墓地违法占用林地草原以及矿产开发等建设项目造成的森林草原生态环境严重破坏的各种违法行为。依法查处破坏森林草原资源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必须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严格林地用途管制,规范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加强对违反禁牧休牧和草畜平衡制度行为的监管。对破坏森林草原问题严重的违法行为,由省林草局挂牌督办;对破坏森林草原问题突出、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的违法行为,市林草局将上报省林草局重点挂牌督办。
三、工作组织
(一)组织领导
“绿卫2019”森林草原执法专项行动由市林草局统一领导,局资源科会同有关科(室)、单位组织部署行动实施,并开展督导检查。各县(区)林草主管部门和林管分局要按照行动总体部署和各自实际组织抓好落实。为加强“绿卫2019”森林草原执法专项行动工作的组织领导,市局成立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闫焕智 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杨永科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杨金亭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白勇龙 局党组成员
高海峰 市森林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成员由局森林资源管理科、草原和湿地管理科、办公室、规划财务科、造林绿化科、国有林场和种苗管理科、科技信息科负责人和市天保办主任、市公益林办主任、市林业生态环境调查规划院院长、市森林公安局副局长杜康兴组成。
领导小组在局资源科设立办公室,负责专项行动的日常管理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徐进巍兼任,办公室成员:蔺建峰、朱焕琴、宋一诚、邢会文、石小云、刘燕燕(森林公安局)。
(二)工作职责
“绿卫2019”森林草原执法专项行动,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各县区林草主管部门、林管分局和局直有关单位要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共同完成。
局资源科具体负责组织管理、督查等工作。
市森林公安局主要负责督办各地违规违法刑事案件查处,对发现的重大行政刑事案件进行查处。
市林业生态环境调查规划院负责组织衔接落实疑似图斑下发、对重点疑似图斑进行现地核查抽查、编制市级工作报告等相关技术工作。
市草原监理所负责对违法占用草原的重点疑似图斑进行现地核查抽查。
各县(区)林草主管部门、林管分局负责辖区内疑似图斑现地核实,违法占地案件的查处工作和成果上报。
四、行动步骤和阶段任务
第一阶段:准备和部署阶段(4月16日前)。市局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绿卫2019”森林草原执法专项行动,制定全市行动方案。各县(区)林草主管部门和林管分局要认真落实、精心组织,及时向社会公布专项行动举报电话和邮箱,畅通案件举报渠道,做好违法线索排查工作,摸清辖区内各类破坏森林草原资源问题,明确打击重点和对象。
第二阶段:案件查处阶段(4月16日-8月15日)。5月31日前全面完成县级自查工作,由县(区)林草主管部门、林管分局将自查结果按要求报市林草局。6月30日前完成市级检查,并配合完成省级抽查。对案情严重、破坏面积大、社会关注度高、查处难度大的案件,要作为重点案件及时上报上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省林草局将组织重点督办有影响力的大案要案。6月—9月,国家林草局将组织督导检查组,对各地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届时,将对重点案件进行现场督办、挂牌督办和限期督办,对有案不办、办案不力的省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负责同志及相关地方人民政府分管领导进行约谈,以督促执法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第三阶段:宣传报道阶段(6—10月)。6月—9月,开展林业、草原普法宣传活动。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宣传形式,深入开展普法宣传,营造依法保护森林草原、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草原资源违法行为的社会氛围。要与党委宣传部门和主要新闻媒体加强联系,切实做好专项行动的宣传,营造强大的舆论声势。
第四阶段:总结收尾阶段(9月10日前)。完成全市相关数据统计汇总和总结报告,于9月15日前上报省林业草原局。国家林草局将于10月底前组织召开“绿卫2019”森林草原执法专项行动总结会,对专项行动进行全面总结,对案件查处情况进行通报,对战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扬,对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果和典型案件进行宣传和曝光,巩固和扩大行动成效。
五、行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在当前机构改革深入推进、林业和草原工作深度融合的重要时期,开展“绿卫2019”森林草原执法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要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分解任务、落实责任、传导压力,确保执法专项行动成效。要指定一名专职干部为联络员,于4月20日前将领导小组成员及联络员名单报市林草局资源科。
(二)突出协作执法。各单位要统筹林业和草原执法监管力量,推进林草执法融合,充分发挥护林员和草管员队伍的作用。要主动加强与公检法、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纪检监察等部门的沟通联系、争取支持、联合执法、联合办案,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提升专项行动的实际效果。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单位在行动过程中要注重宣传,结合执法行动的成效,加强“以案释法”,特别是针对有代表性的重大典型案件的宣传,充分发挥案件的教育警示作用。在行动过程中要密切关注舆情监测,及时发现热点敏感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确保专项行动“雷声大,雨点也大”,效果良好。
(四)强化督导检查。各单位要加强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定期报告,对专项行动开展、案件查处、重点案件督办、约谈等情况及时总结,于每月最后一个周一将当月总结情况报送市局资源科。市林草局将适时派出督导组对各单位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领导重视、工作扎实、措施有力、成效显著的单位予以表扬;对组织不力、工作被动、成效不大的作出批评;对有案不办、办案不力、推诿扯皮的单位进行约谈,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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