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林草局赴宁县开展建设项目使用林草地审核审批及森林督查专项检查
为全面掌握宁县林草资源管护措施落实情况,3月19日-20日,市林草局督查组一行4人赴宁县开展建设项目使用林草地审核审批和森林督查图斑查处整改检查工作。宁县林草局分管领导、林政稽查股负责人陪同检查。
宁县林草局分管副局长汇报了近年来宁县林地审核审批情况以及2024年第一批森林督查违法图斑查处整改情况。随后,督查组一行深入宁县湘乐镇、盘克镇、金村乡、九岘乡对建设项目使用林草地及森林督查情况进行现地检查。召集项目用地单位负责人召开反馈会议,督查组针对存在的问题,要求项目单位要严格按照批准的范围、面积使用林草地,严禁超范围、面积使用林草地,临时使用林草地到期后,如需继续使用,及时按程序办理长期审批手续;宁县林草局要以林长制为统领,进一步规范林草地审核审批管理,建立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林草资源保护发展长效机制,全面查清辖区建设项目使用林草地情况,切实维护全市林草资源安全。
检查组充分肯定了宁县在林草资源保护管理工作中做出的成绩,尤其在建设项目使用林草地审核审批工作中严格落实政策要求,规章制度执行有力,主要有以下亮点。一是档案管理规范,明确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对历年审核审批的各类建设项目使用林草地资料全部编制档案目录,归档成卷;对项目用地范围矢量数据等全部形成了电子数据,有效提高了林草地管理及现地核查效率。二是加强了临时使用林草地管理,制定并出台了《宁县矿藏勘查、开采以及其他各类工程建设临时使用林草地恢复植被管理办法(试行)》,针对无法完成临时使用林草地恢复生产条件和植被义务的单位或个人,由县林草局代履行,切实解决了临时使用林草地恢复难及恢复不合格等突出问题。通过此次督查,进一步提高宁县林草地管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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