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委 市政府出台《庆阳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
近日,市委、市政府出台《庆阳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坚持“保护优先、绿色发展,党政同责、协调高效,因地制宜、科学施策,依法治理、强化监督”的工作原则,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林草资源保护发展长效机制,加快建设幸福美好新庆阳。
《实施方案》要求,到2021年底,全面建立和推行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林长体系;到2022年底,建立健全林长制配套制度,力争建成运行规范、权责清晰、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林草资源保护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实施方案》提出,要全面保护林草资源,加快建立林草资源网格化管理体系,加强管护队伍建设,确保每块林地草地都有四级林长和管护人员管理。要持续推进造林绿化,合理实施三北防护林建设、天然林保护修复、退耕还林还草、退牧还草等重点生态工程。要积极开展生态修复,针对重点区域的突出生态问题,坚持以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修复相结合,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切实加大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脆弱区的森林草原生态系统修复力度,实现生态系统良性循环。要提升林草质量和效益,加大森林抚育、退化林修复力度,优化森林结构和功能,提高森林生态系统质量、稳定性和碳汇能力。要防范重大森林草原灾害和生态风险,建立森林草原火灾监测预警体系和林草有害生物灾害预测预报体系,强化林草有害生物检疫,及时消除隐患。要深化森林草原领域改革,健全森林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强化政府对林区社会管理和公共事务服务职能。要加强林草资源监测监管,维护林草资源安全和林区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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