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林业局关于做好2018年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定职工作的通知
各林管分局、市林科所、局直各单位,有关企业:
根据庆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改进职称服务做好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庆市人社发[2018]285号)文件精神,现就林业工程系列初级职称定职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含经教育部认证通过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或高等在职教育文凭的获得者),由用人单位对其德、能、勤、绩、廉全面考核,考核合格,可直接定职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1、中专毕业,在基层单位工作满一年,可定职员级专业技术职务,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四年,可定职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
2、大学专科毕业,在基层单位工作满一年,可定职员级专业技术职务,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年,可定职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在市一级单位工作满三年,可定职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
3、大学本科毕业,工作满一年,可定职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
4、硕士研究生毕业,在基层单位工作满1年定职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再工作满1年后可定职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在市一级单位工作满3年可直接定职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5、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参加职称评定时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同等对待。
(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非全日制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参照全日制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定职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但相应工作年限要求需从取得学历学位后开始计算。
(三)实行国家以考代评的专业,其任职资格需要参加国家统一考试取得。如确实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用人单位可按实际工作岗位聘任专业技术职务。
二、申报材料
(一)单位推荐文件:主要内容为申报人员基本信息,单位评价意见。
(二)填写《甘肃省大中专毕业生考核认定职称资格审批表》(A4打印,一式三份,工作单位负责人需在“基层单位意见”处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单位主管部门意见”由市林业局审核盖章)。
(三)身份证复印件;
(四)毕业证书、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工作单位年度考核证明;
(六)业务工作总结2份,2000字以上;
(六)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
(七)二寸彩色照片2张;
(八)同级改职的,需提供原职称证书或原评审表,并填写《甘肃省大中专毕业生考核认定职称资格审批表》。
三、注意事项
(一)考核评价方式。各单位要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民意调查等方式对申报人员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核并确定等次,申报人员必须取得合格以上等次并在单位公示无异议方可申报。
(二)按照省、市文件要求,凡申报定职人员,均应按规定签订《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个人对所提供的学历证明、年度考核证明、填写表格等申报材料真实性、准确性负责;用人单位对工作经历、业绩能力等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未从事专业技术工作、考核不合格、道德品质有问题、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等不予认定。
(三)表格填写电子版后打印,填写要端正清楚,严禁涂改,未按要求填写的表格将不予办理;《甘肃省大中专毕业生考核认定职称资格审批表》可在市人社局、市林业局网站下载。
受理时间:2018年9月20日至2018年10月30日。
庆阳市林业局
2018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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