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林业局关于做好2017年度林业工程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
庆林发〔2017〕230号
庆阳市林业局关于做好2017年度林业工程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职改办、林业局,各林业总场、市林科所,局直有关单位:
根据市人社局转发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7年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庆市人社发[2017]213号)文件精神,为了做好2017年度林业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现就报送评审材料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时间
评审材料于10月1日前报市林业局人事科,高级工程师9月15日前报市林业局人事科。
二、申报条件
1、业绩条件: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必须符合《甘肃省破格晋升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甘职改办[2004]4号)、《甘肃省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甘人社发[2010]47号)文件要求。申报评审中、初级职称必须符合《关于对职称评聘若干政策调整和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甘职改办[2000]13号)文件相关要求。
2、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根据《关于做好2017年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庆市人社发[2017]213号)文件精神,从2017年起,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不再作为全省职称评审申报的必备条件,对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对外语和计算机水平要求不高的职称系列和岗位,不作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
3、论文、年度考核、继续教育:符合《甘肃省职称评定中论文要求及刊物级别认定办法》(甘职改办[2004]7号)、《甘肃省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结果确定及使用办法》(甘职改办[1999]18号)、《关于对职称评聘若干政策调整和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甘职改办[2000]13号)、《关于职称评聘中有关问题的规定》(甘职改办[2003]9号)、《甘肃省评审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推行公示制度的意见》(甘职改办[2001]13号)、《甘肃省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甘人社发[2010]47号)等有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
4、公示和答辩制度: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公示工作的通知》(甘人职[2016]44号)文件精神,确保用人单位在向外推荐前和评委会评审通过后的“前后公示”,确保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平公正。
按照《关于进一步创新完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答辩测评办法的通知》(甘人职[2016]56号)文件精神,申报评审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在各评委会安排的答辩会上进行能力水平答辩;未进行答辩的,评审资格无效。
5、拟晋升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人选,计划生育条件必须符合《转发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人口委关于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情况审核工作的通知》(庆人口委发[2011]10号文件)规定。
三、结构比例
在完成事业单位设岗并核定空岗的前提下,方可申报评审材料。
四、材料报送及要求
(一)被推荐人所在单位材料
1、推荐文件2份。县区职改办或单位上报的推荐文件,内容主要为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政治思想、工作态度、学术水平、技术能力和业绩贡献;
2、公示文件及结果报告2份;
3、《庆阳市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审核表》(申报高级工程师、工程师人员提供)。
(二)个人材料
1、个人业务工作总结2份。内容主要为个人专业技术基本情况、任现职以来所承担的技术工作及达到晋升条件情况和今后专业技术工作设想等。
2、专业身份材料。学历证书、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文件)、外语、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或成绩通知、近5年来年度考核表、继续教育证书、完成继续教育任务书。
3、业绩成果材料。任低一级职务以来,论文、著作、成果鉴定报告、获奖证书(文件)、专业技术荣誉称号证书(文件)、学术团体任职证书(文件)以及其他主要业绩证明材料。
4、计划生育材料。审核对象(中级以上)所在部门、单位核填的《庆阳市晋职晋升等人员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表》(A4)一式4份。
5、评审高级工程师答辩材料5份(包括述职汇报和答辩论文)。述职汇报内容主要是个人专业技术基本情况、任现职以来业绩贡献及达到破格条件或正常硬化条件情况和今后专业技术工作设想。答辩论文由答辩者自选,封面注明“××同志答辩论文”。
专业身份材料和业绩成果材料提交原件和复印件各1套,复印件装订成册(排序与填写的材料顺序相一致),并附目录,封面注明“××同志评审××专业身份、业绩成果材料”。
6、评审表格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制式表A4打印)高级一式3份,中初级一式2份;
(2)《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情况简表》(A3打印)高级一式30份,中初级10份;
(3)《庆阳市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审核表》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情况变动表》;
表格请到市林业局网站()人事教育专栏下载,制式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到市林业局人事科领取。
五、有关要求
高级工程师申报材料要将专业身份材料和业绩成果材料复印件进行装订,打印目录,并与原件顺序保持一致。
不受理下列不符合条件的单位及个人的材料:
(1)未完成岗位设置和结构比例核定工作以及无空缺岗位的单位;
(2)上一年度未进行考核或考核结果未达到要求者;
(3)任职条件(含破格者)而未达到规定标准者;
(4)无当年继续教育证明书者;
(5)没有县(区)职改办、单位、上级单位推荐意见或评审简表上未加盖印章者;
(6)破格晋升人员无县(区)、单位专题报告者;
(7)评审简表及评审登记表中内容填写不认真、不详细、不清楚者;
(8)评审所用各种表格不符合省职改办规定式样者;
(9)计划生育审核不符合规定的;
(10)不按组织程序上报,或个人报送材料者;
(11)上报材料未附业绩、成果等有关证件原件者;
(12)提供毕业证、资格证等原件造假者;
(13)不按规定时间上报材料者。
庆阳市林业局
2017年8月2日
抄送:市职改办
庆阳市林业局办公室 2017年8月2日印发
共印4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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