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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林业局 庆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全市非公经济园林企业2016年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和技术工人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庆阳市林业局 发布时间:2016-08-17 11:13:42 浏览次数: 【字体:

庆林人〔2016〕33号

各县(区)职改办、林业局、住建局(城建局),园林绿化企业

  为了做好2016年度非公经济园林企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及技术工人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根据市职改办安排,经市林业局、市建设局研究,现就2016年度非公经济园林企业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及技术工人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职称评定工作

  (一)申报对象

  全市范围内非公园林绿化企业及相关行业从事或拟从事园林绿化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条件

  须符合甘人通【2008103号《关于印发甘肃省中小企业、乡镇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的通知》有关规定。具体为:

  工程师评审条件:应具有解决本专业较复杂技术问题和独立完成本专业技术工作任务的能力,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岗位任务,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双学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以上。

  (2)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5年以上,并受聘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4年以上。

  (3)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7年以上,并受聘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4年以上。

  (4)中专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15年以上;在县属(不含市、区)、乡(镇)属和少数民族州、市属企业以及在矿山、井下、森林、野外等艰苦条件下工作的人员,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并受聘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4年以上。

  助理工程师评审条件:具有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能够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

  (2)大专毕业后从事技术工作满3年;

  (3)中专毕业后从事技术工作满5年。

  助理工程师破格评审条件:不具备以上学历条件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破格晋升助理工程师职务。

  (1)高中毕业后从事技术工作满10年,并担任技术员职务满4年,或中专毕业(专业不对口)后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5年,并担任技术职务满4年;专科毕业后(专业不对口)从事技术工作满4年以上;本科毕业(专业不对口)从事技术工作满2年以上;

  (2)个人获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市主管部门授予的有关专业技术、生产经营、安全生产、劳动就业等方面的先进荣誉称号;

  (3)在当地有一定经营规模和良好经济效益的重点企业(企业年生产或销售额达200万以上)主要生产技术负责人和经营者;

  (4)被县级以上党委、政府评为纳税大户的企业(年平均纳税额达30万以上)主要生产技术负责人和经营者;

  (5)获得县级三等以上科技成果奖或社会科学成果奖的企业主要参与者;

  (6)产品或工程在市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组织的评比中获得市级优秀工程、古象奖、省级文明工地、优秀工程、白塔奖、飞天奖的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

  技术员评审条件:应具有完成一般技术辅助性工作的实际能力,初步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中专、高中毕业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1年以上。

  (三)申报材料

  1、个人业务工作总结2份。内容主要为个人专业技术基本情况、工作以来所承担的技术工作及主要工作业绩和今后专业技术工作设想;

  2、学历证书、任现职以来最能代表申报人工作能力和学术水平的论文、论著、学术报告、获奖成果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制式表A4打印)2份,认真填写该表各栏内容,没有内容的填,呈报单位注企业意见,加盖印章;

  4、《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情况简表》(A3打印)10份。业绩内容要具体翔实,反映申报人任现职以来的主要业绩,体现自己起的作用和完成任务的效果。填报单位加盖企业公章;

  5、《评审高(中、初)级职务人员审查登记表》(A4打印)一式3份,同时上报电子文档;

  62寸免冠彩色照片6张。

  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一)申报对象

  全市范围内非公园林绿化企业中从事造林绿化工作拟首次鉴定或晋升技能等级的操作人员。

  (二)申报条件

  初级工: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从事园林绿化职业1年以上,可申报初级工。

  中级工:1、具有初中文化程度,从事园林绿化职业5年以上;2、具有高中文化程度,从事园林绿化职业3年以上;3、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从事园林绿化职业2年以上。符合上述条件之一并取得初级工证书可申报中级工。

  高级工:1、具有初中文化程度,从事园林绿化职业8年以上;2、具有高中文化程度,从事园林绿化职业5年以上;3、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从事园林绿化职业3年以上。符合上述条件之一并取得中级工证书可申报高级工。

  (三)申报材料

  1、《职业技能鉴定个人申报表》3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32寸免冠彩色照片6张;

  4、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学历证书、原有职业资格证书。

  三、其他事项

  (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对申报人员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完成培训课程,合格者方可参加评审或鉴定。培训及鉴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为提高评审效率,保证评审质量,材料一律使用档案袋分装,档案袋面上贴材料清单,并填写清楚申报单位、通讯地址、电话号码、联系人。

  (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需到庆阳市林业局人事科领取,其他表格请到庆阳市林业局网站人事教育专栏下载()。上报时间:2016101日前。

  咨询电话:市林业局人事科0934-8213849

                  庆阳市林业局 庆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811

抄送:市职改办

庆阳市林业局办公室 2016811日印发

共印1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