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县“四抓”全面完成林长制工作任务
今年以来,在国家及省市林长办的关心支持下,环县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全力推动林长制走深走实,圆满完成了国家和省市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阶段性目标任务。
坚持抓责任落实,林长体系全面建立。坚持把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作为林业高质量发展的首要任务,研究出台了《环县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配套制定“一办法四制度”,即《环县林长制考核办法》、《环县林长制县级督查制度》、《环县林长制工作县级部门协作制度》、《环县林长制县级会议制度》、《环县林长制信息报送和公开制度》,设立总林长42人,县、乡、村三级林长523人,村级副林长211人在重点区域显著位置竖立林长公示牌286面,全面建立起“县级统筹负责、乡村具体落实、社会监督参与”林长组织体系和林长制责任机制。2022年,县级林长巡林40余次、乡级林长巡林717次、村级林长巡林1500次,发现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坚持抓造林绿化,森林规模持续扩大。坚持将重点林草工程建设作为全面推行林长制的重要抓手,通过积极争取项目、严格技术标准、强力抓促落实,推动森林资源持续扩量提质。2022年,计划完成人工造林15万亩、补植补造21万亩,创建“一村万树”达标村40个,实施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10.8万亩。目前已完成人工造林12.37万亩,占全年任务的82.5%;完成补植补造12.758万亩,占全年任务的60.9%;完成面山绿化0.6万亩,建成全民义务植树基地21处1.06万亩,栽植各类苗木94.34万株;筹资2300万元(示范村每村补助100万元,达标村每村补助50万元),推进“一村万树”工程建设,完成荒山造林1.17万亩,道路绿化151条456公里,庭院绿化8431户21万株,边角废弃地绿化1519亩,新农村、居民小区绿化183.5亩,休闲广场绿化26.1亩,陵园墓地绿化149亩,全面完成达标创建工作;全面启动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建设,并完成当年造林任务。
坚持抓管理维护,生态功能有效保护。坚持全方位、多领域、深层次推进林业管护工作,确保林业资源管有力、护有方、用有度,以林长制推动实现“林长治”。一是加强森林防火监管保稳定。与各乡镇和成员单位签订了《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书》,与村组、护林员签订了护林防火责任书或管护合同,建立了无缝对接的森林防灭火责任体系。二是加强林草资源管理保规范。加强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征占用林地审批,2022年审核审批林地征占用21宗44.8427公顷,收缴植被恢复费 882万元。依法打击违法占用林地行为,上半年共查处违法案件49起,行政处罚44起,收缴罚款118.24万元,移送公安机关4起,正在调查1起,案件查处办结率达到97.96%,有效保护了林草资源。三是加强有害生物防治保安全。把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作为加强林木检疫、保护林草安全的有效措施,上半年开展调运苗木检疫65次,检疫苗木19.294万株,完成3个木材厂检疫,全县无公害防治率90%以上,种苗产地检疫率95%以上,测报准确率95%以上,各项指标均在省市控制范围之内。四是加强野生动物管护保平衡。扎实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和防范工作,及时依法查处非法猎捕、出售、收购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行为,努力维护生态平衡。今年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80人(次),开展野外巡护30余次,巡护里程500余公里。
坚持抓宣传引导,护林共识深入人心。聚焦林草工作热点、亮点、重点、难点,利用“世界环境日”“世界森林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将宣传工作延伸到乡村、社区、党校、学校、机关、企业,全面宣传推行林长制的总体部署、工作措施,积极报道林长制工作中涌现的典型人物事迹。今年以来共出动宣传车100余次,开展专项宣传40余次,悬挂标语60余条、印发张贴宣传资料4000余份,营造起了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林长制工作的良好氛围,全民护林意识深入人心。
下一步,环县将继续全力抓好林长制工作推进,全面落实森林资源管理目标责任制,不断建立和完善森林资源管理制度,努力提高森林资源管理水平,推动全县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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