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林长办督查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
近日,市林草局三级调研员刘越峰带领工作组对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一年来实施运行情况、国土绿化、资源保护、自然保护地建设、野生动植物保护、森林草原灾害防控等方面进行全面督查。
督查组深入全市8个县(区)4个林管分局,通过随机选取1个乡镇、1个林场、1个村和1个造林绿化小班方式,对乡镇(林场)、村林长制组织体系、责任体系、制度体系等体系建设和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对村级林长责任区域内造林小班管护、病虫害防治等进行现场抽查。随后,通过查阅相关资料、召开座谈会等方式,督查组通报工作进展,听取单位负责人汇报,详细了解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进展情况。
督查组指出,全面推行林长制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制度创新,是压紧压实地方生态保护责任的关键举措和重要抓手,也是实现林草高质量发展的有力保障。
督查组强调,各级总林长和林长要有效整合资源、实化工作、推动落实,形成林草资源保护发展合力,使林草资源保护发展更有条件、更有力度、更有效果。一是提高认识,强化宣传。林长制是以强化各级领导干部属地管理责任为核心,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调、全域覆盖、源头治理的保护发展林草资源长效责任体系的制度。要充分利用多种媒体,多渠道宣传林长制工作,扩大林长制的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二是完善制度,靠实责任。各级总林长、林长要按照《庆阳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要求,召开会议、巡林调研、作出工作批示等方式,自觉履职,亲自部署林长制工作,协调解决林草改革发展重大问题。各级林长办要不断适应新形势要求,在机制建立、责任落实、组织协调、督促指导上发力,做好林长的“参谋助手”。三是深入调研,善于总结。各级总林长、林长要深入责任区域开展调研,根据林草资源保护、国土绿化、生态修复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解决的方案,林长办要适时总结、形成经验、全面推广。如:“两单两函”机制助推林长制责任落实,即《林草资源现状清单》《林长制工作问题清单》《林长工作提示函》《林长制重大问题督办函》,实现“林长治”。四是部门协助,发挥合力。按照林长制“分级负责”原则,各级地方党委和政府负责同志为总林长,其他负责同志为林长,实行分片负责,把保护发展林草资源的责任由林草部门提升到党委政府、落实到党政领导。依托《部门协调制度》,把保护发展林草资源从林草部门唱“独角戏”转变为党政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大合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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