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原县林草局“七措施”助推林长制工作有序开展
为深化落实林长制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林长制责任体系,确保建成运行规范、权责清晰、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林草资源管护体制和运行机制,镇原县林草局多方举措助推林长制工作有序开展。
一是推深做实林长制工作。各级林长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以强烈的使命感、责任感,全面构建起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林草资源保护长效机制。落实好“县级林长每季、乡级林长每月、村级林长每旬、副林长每周、护林员每日”巡查制度。截至目前,县级总林长调研巡林9次,其他县级林长调研巡林18次,乡、村级林长及护林员按制度巡林,开展日常巡查和火灾隐患、毁林放牧等问题排查上报,加强林草资源网格化管理。县、乡林长办厘清责任区域,记录各级林长巡林日志,落实清单管理,健全交办督办、结果反馈、考核奖惩等机制,县级林长制工作督查2次,县林长办及时发布宣传报道信息8期。落实县、乡、村、组四级林长管理自上而下、发现问题自下而上的闭环管理体系,确保工作落实落细。
二是严防严查森林草原火灾。严格落实森林草原防灭火属地管理责任,全面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的长效工作机制。严格按照“四定”、“五包”、“九抓”工作要求,压紧压实各级防火责任,扎实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紧抓隐患排查和火源管控,消除火灾隐患。加强重点区域重点时段的巡查巡护和火险预警,强化应急响应和物资储备,健全完善联防联控机制,加强信息共享沟通,联合开展防火演练、提高全县防灭火应急处置能力。上半年,全县未发生一例森林草原火灾。
三是全力以赴保护林草资源。扎实推进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严格落实基本草原保护制度,禁牧和草畜平衡制度,有针对性地解决毁林放牧、羊畜出山等突出问题。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制度和凭证采伐林木制度,林地草地用途管制和林地定额管理制度,加强林地草地征占用管理。目前,办理建设项目征占用林草地审批22起,(其中永久性征占用审批8起,临时占用审批14起)、林木采伐许可证10份、毁坏林地案件2起、野生动物救治3起。
四是多措并举防治森林病虫害。认真落实《庆阳市松树线虫病防控5年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5年)》和《庆阳市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2022年行动方案》,从疫源管理、松材、松树苗木调运等方面关口前移。办理产地检疫46份、调运检疫132份、苗木质量检验证356份。加大检疫执法力度,禁止从疫区调入松木、松树苗木、松木制品等,全面溯源管理。组织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重点是吉丁虫、光肩星天牛、松梢螟、松针小卷蛾和中华鼢鼠防治工作。加强林业有害生物的预警监测工作,定期开展预测预报,发布林业有害生物发生、防治信息。
五是群策群力做好国土绿化建设。以“大规模国土绿化、生态保护修复,林草资源保护和林业效益提升”为重点,紧扣“双碳”目标,持续“增绿”扩总量,紧盯“两区一廊一屏障”,围绕“五流域六干线”布局,全力推进三北、天保、碳汇开发、造林补贴、“一村万树”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打造茹河川道生态治理样板区,庙渠文夏、方山金岔、三岔高湾、殷家城寺山、李园子等5个万亩绿化点和清水河、蒲河、交口河流域10万亩示范片带。坚持“政府主导、干部带头、全民参与”的原则、把工程造林和义务植树结合起来,持续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科学开展造林绿化、提升森林多功能综合效益、提高水土保持能力、防风固沙能力和森林覆盖率。坚持因地制宜、适地适树、分区施策的原则,将乡土树种、经济树种、风景树种结合起来,提升国土绿化质量,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六是上下联动做好林业资源高效利用。积极响应国家对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的要求,制定了《镇原县化解苗木占用耕地工作方案》,全县上下联动,多部门协作,充分调动苗木中介商和农户的积极性,通过造林消化一批、推介销售一批、清理处理一批的方式消化化解苗木,腾退耕地。利用两年时间解决消化近十年来苗木产业盲目跟风无序发展等系列因素综合导致的大苗木和不能使用的苗木滞销积压问题。镇原县目前已完成苗木占用耕地腾退10453.09亩,销售和使用苗木2839.21万株。同时探索苗木商品化改造技术,扩大高品质苗木规模,防止苗木市场空窗期。
七是灵活多样积极开展护林防火宣传。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大力开展林长制宣传,扩大林长制的社会知晓度和影响,规范护林员考核考勤制度。根据各级林长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林长及责任区域,更新林长制公示牌,上报基本信息表。上半年,林草局坚持每月召开1次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例会,悬挂宣传横幅280余条,树立各级林长制宣传牌共249面,发放宣传彩页3万多张,发放森林草原防火倡议书、发送防火短信、张贴防火令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全方位、多角度进行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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