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专题栏目>活动专题>“三抓三促”行动进行时>详细内容

正宁县自然资源局“四项举措”强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来源: 作者:正宁县自然资源局 鲁海龙 发布时间:2023-08-17 08:52:19 浏览次数: 【字体:

今年以来,正宁县自然资源局认真贯彻省、市、县有关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精神和要求,持续强化“四项举措”,加强信用信息公示力度,提升信息归集质量,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晋位升级。

一是严格信息归集。按照“谁产生、谁提供、谁归集、谁公示”的原则,全面梳理事项办理数据,及时归集、跟踪、自查,实现社会信用信息“应归尽归、应报尽报”。截至目前,共归集上报社会信用信息27730条,其中“双公示”1585条、“五归集”26145条。

二是提升数据质量。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数据标准和技术规范,认真核对主体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等信息,保证报送每条信息中关键字段信息规范、完整和准确。严格按照社会信用信息归集及报送要求,落实“双公示”信息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进行公示,确保“双公示”信息的质量和时效性。

三是强化信用约束。在土地、矿产资源出让活动中,对报名参加土地、矿业权竞买的法人及其他组织进行事前信用核查,核查发现信用中国(甘肃)网站中存在行政处罚、失信惩戒、重点关注记录,被列入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名单”的,依法依规不予认定竞买资格。

四是推行信用承诺。积极引导有关企业签订信用承诺,做到“践诺于行”,加强事中监管,对发现未按期缴纳土地出让金、矿业权出让收益等失信行为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及时采取电话通知、发函督办等形式督促其按时履约,拒不改正的,依法实施惩戒,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