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山门林场“四项举措”加强营林收支管理工作
为全面贯彻落实庆阳市林业和草原局、庆阳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直国有林场营林业务收支管理工作的通知》(庆林发〔2022〕741号)文件精神,大山门林场结合当前营林工作实际,以“四项举措”加强营林收支管理工作,并对当前重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一是深刻领会文件精神。林场党委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在营林工作中严格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结转结余留用、预算约束、规范管理”的财政管理体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做到客观、全面、准确、完整地反映林场营林业务收支活动。
二是认真梳理完善台账。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自查自纠,全面排查林场在营林收支中存在的问题,认真抓好整改落实,进一步梳理完善了苗木销售台账和苗木培育支出,提高了林场营林业务收支管理的规范化水平,切实维护了营林收支管理的权威性、严肃性。
三是科学营林。在营林生产中,积极贯彻落实相应的管理制度,干部职工坚守自身责任,增强工作意识,以科学技术进行营林工作,提高营林生产效率。
四是科学培育,降低生产成本。在苗木培育过程中,以市场的需求和发展为导向,因地制宜,合理选择树种,为市场提供多元化选择性。做到营林生产既符合时代发展,也拓展了未来的林业发展。
下一步,大山门林场将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不编赤字”原则,做到收支数据真实、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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