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0年第二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计划的通知
庆阳市林业和草原局
关于下达2020年第二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计划的通知
庆林规财〔2020〕30号
镇原县林草局、环县自然资源局:
根据省林草局《关于分解下达2020年第二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计划的通知》(甘林规发〔2020〕96号)精神,现将我市2020年第二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计划150万元下达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县林草局(自然资源局)要积极衔接同级财政部门,抓紧落实项目资金,确保及时足额到位。
二、本次下达的资金由县林草局(自然资源局)根据《甘肃省林业草原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甘林规函〔2019〕426号)确定项目建设内容,抓紧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标准文本),于2020年5月30日前报市林草局林场种苗科审批后上报省林草局林场种苗处备案;项目批复后要抓紧组织实施,确保2020年6月底前正式开工、2021年3月底前完成建设任务、通过市级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
三、县林草局(自然资源局)要严格按照《中共甘肃省委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意见》、《甘肃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甘财农二〔2017〕41号)、和《甘肃省林业草原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甘林规函〔2019〕42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切实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专款专用,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四、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涉及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的,按国家和省上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庆阳市2020年第二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计划表
庆阳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0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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